一、負責對全校各部門進行安全防火監(jiān)督、檢查。對學校各部門的業(yè)余消防機構進行業(yè)務指導培訓,在師生當中宣傳《消防法》,提高全員消防意識,負責消防器材的更新、維修、發(fā)放和管理。
二、維護校園內(nèi)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督促學校各系、部、處、辦建立健全治安責任制,與各系、部、處,辦簽定治安責任狀,把責任落實到具體基層單位、具體人。
三、受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口頭報案、書面報案、電話報案。
四、配合有關部門狠抓各系、部、處、辦治安防火工作的落實,嚴密各項管理制度。對治安防范有漏洞的部門依法監(jiān)督并限期整改。
五、做好外來人口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外來人口管理檔案,減少外來人口的不安全因素。
六、做好門衛(wèi)的管理工作,專人負責,經(jīng)常到各門衛(wèi)檢查工作,建立相應的門衛(wèi)、更夫制度。
七、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八、建立健全治安防火科管理制度,做好立案、破案、撤案的登記工作。
九、深入學生、教職員工當中,掌握不安全因素和火險隱患。
十、做好收繳、罰沒物品的管理工作,定期上繳。
十一 、負責學院保安隊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十二、負責消防演習的制定、演練
十三、負責設置治安防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