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班人員接班前應做到:
⑴提前30分鐘到達現場,了解運行方式和上幾個班的運行情況,查看報單和崗位記錄,然后檢查設備及各種儀表。
⑵針對生產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提出事故預想。
⑶清點工具、檢查衛(wèi)生。
2、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做到:
⑴檢查脫硫崗位所管轄的一切設備的運行情況。
⑵做好運行日志和記錄,并在運行日志和記錄上簽名。
⑶將本崗位不能消除的缺陷記錄在缺陷本內,以便向下一班交待及檢修人員查對消除。
⑷清點好工具,如有丟失,應做好記錄。
⑸搞好控制室的衛(wèi)生。
3、交班前應將本專責設備的運行方式、操作項目、運行情況、檢修安全措施、上級命令等做好詳細記錄,并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4、如接班人員到點未來時,由交班人員繼續(xù)值班,直到接班人員來到為止。
5、接班前,不準喝酒,否則不準接班,令其退出現場,按曠工處理。
6、交班人員和接班人員辦完交接工作,在值班記錄本上簽名后,方可正點交接班,不得無故拖延交接時間。
7、交班人員在辦完交班手續(xù)前,不得擅離職守。
8、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禁止交接班(只有經值長同意后方可交接)。
⑴事故情況下。此時,接班人員應在當班人員的指揮下,協(xié)助處理。
⑵重大操作未完成時(若操作分幾個段落,則在完成第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