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備安全要求
1、機床應設局部照明。機床上的照明燈應采用36V安全電壓供電。照明變壓器應有接地(零)保護。
2、進給變速箱內設置的滾珠式安全離合器應起走刀超載保護作用,即當進給力過大時,停止自動進給。
3、進給箱內設置的摩擦摩擦離合器應能起超載保護作用,即當快速傳動超載時,摩擦片打滑,快速移動停止。
4、工作臺縱向、橫向及垂直方向的進給運動應互鎖,應保證三個方向進給運動的傳動離合器不可能同時接通。
5、工作臺快速移動與一般自動進給運動應互鎖,兩者不得同時接通。
6、電器——機械互鎖性能不好,導致手柄不能互鎖或操縱失靈時禁止使用機床。
7、進給箱內設置的安全互鎖機構在操縱工作臺進行自動進給或快速移動時,應起安全互鎖作用。
8、工作臺各層上設置的鎖緊裝置應完好。
9、工作臺縱向一定、床鞍橫向移動和升降臺垂直一定三個方向均應設限位裝置。
10、防護罩和自制掛輪防護罩應齊全、完好。
11、應設置木質踏腳板。
二、安全操作要求
1、裝夾工件、工具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動,所用扳手必須符合標準規(guī)格。
2、在機床上進行裝卸工件、刀具、緊固、調整、變速及測量工件等工作必須停車。
3、高速切削時必須裝設擋板。
4、銑削過程中,頭、手不得接近銑削面。裝卸工件時必須移開刀具后進行。
5、嚴禁用手摸或用棉紗擦拭正在轉動的刀具和銑床的傳動部位;消除鐵屑時,必須停止銑床,只允許用毛刷,禁止用嘴吹。
6、拆裝立銑刀時,臺面需墊木板,禁止用手去托刀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