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護裝置的種類
防護裝置包括安全防護裝置和緊急停車開關。
二、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裝置)
1.安全防護裝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1)使操作者觸及不到動轉中的可動零、部件。
(2)在操作者接近可動零、部件并有可能發(fā)生危險的緊急情況下,設備應不能啟動或立即自動停機、制動。
(3)避免在安全防護裝置和可動零、部件之間產(chǎn)生接觸危險。
(4)安全防護裝置應便于調節(jié)、檢查和維修,并不得成為新的危險發(fā)生源。
2.安全防護裝置應結構簡單、布局合理,不得有銳利的邊緣和突緣。
3.安全防護裝置應具有足夠的可靠性,在規(guī)定的壽命期限內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wěn)定性、耐腐蝕性、抗疲勞性,以確保安全。
4.安全防護裝置應與設備運轉聯(lián)鎖,保證安全防護裝置未起作用之前,設備不能運轉。
5.防護罩、防護屏、防護欄桿的材料,及其至運轉部件的距離應按GB8196-87《機械設備防護罩安全要求》和GB8197—87《防護屏安全要求》執(zhí)行。
6.光電式、感應式等安全裝置應設置自身出現(xiàn)故障的報警裝置。
三、緊急停車開關
1.緊急停車開關應保證瞬時動作時,能終止設備的一切運動,對有慣性運動的設備,緊急停車開關應與制動器或離合器聯(lián)鎖,以保證迅速終止運動。
2.緊急停車開關的形狀應區(qū)別于一般控制開關,顏色為紅色。
3.緊急停車開關的布置應保證操作人員易于觸及,不發(fā)生危險。
4.設備由緊急停止開關停止運行后,必須按啟動順序重新啟動才能重新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