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其內(nèi)容應包括:
a)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b) 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資料;
c) 技術交底資料;
d) 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e) 電氣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diào)試記錄(設備生產(chǎn)商或?qū)I(yè)維修者提供);
f) 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shù)測定記錄表;
g) 定期檢(復)查表;
h) 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
i) 各類配電、用電設備、電氣材料的合格與進場資料。
2、安全技術檔案應由項目臨時用電管理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可指定電工代管,并于臨時用電工程拆除后統(tǒng)一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