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票”(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是電力企業(yè)安全管理最主要的一項工作,電力系統(tǒng)發(fā)生的人為責任事故,幾乎無一例外地是由未嚴格執(zhí)行“兩票”引起。近年參加了省內外發(fā)供電企業(yè)的安全檢查和安全性評價,發(fā)現(xiàn)各單位“兩票”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將這些問題加以歸納,從中吸教訓,是很有益的工作。
1 工作票常見錯誤
1.1 電氣工作票的接地線裝拆記錄不規(guī)范。
1.1.1接地線的記錄應反映在工作票票面和值(班)長日記以及專用登記本上,稍有差錯就可能釀成事故。
1.1.2 工作票面上接地刀閘應用“推上”表示;接地線用“掛”表示,并要注明確定地點,還應注明幾號接地線(對接地刀閘應寫明其設備編號),以便和接地線保存地點核對,防止帶接地線合閘事故發(fā)生。
1.1.3 值(班)長記錄上已裝上的接地線和以推上的接地刀閘不能有遺漏,要做到這一點除了要求值(班)長十分細心外,還要經常與專用記錄進行核對;接地線(刀閘)專用記錄對已裝接地線(刀閘)和已拆接地線(刀閘)要一目了然,裝拆的執(zhí)行人簽名應字跡工整,有兩個執(zhí)行人的,應各簽各的名,嚴禁代簽。
1.2 應設而不設遮欄,應掛而不掛標示牌,或者裝設遮欄和掛上的標示牌不合要求。
1.2.1 反映在遮欄和標示牌上的這些錯誤主要是職工對這一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其實裝設遮欄和掛標牌是防止工作人員走錯間隔的最重要安全措施。
1.2.2 戶外工作時,應在工作現(xiàn)場裝設遮欄,并在遮欄上向內懸掛適當數(shù)量“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工作地點保留的帶電部分,在鄰近工作地點必須寫明有可能誤觸、誤登、誤進帶電間隔的設備名稱;運行工作許可人補充的安全措施要有針對性,要符合現(xiàn)場實際,所裝設安全遮欄要將帶電部分排除在外;在鄰近其它可能誤登的帶電構架上,也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標示牌。
1.2.3“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懸掛在一經合閘即可能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在此工作”標示牌懸掛在停電工作中的高壓設備上。
1.2 工作票上時間概念模糊
1.3.1 收到工作票時間:這是值班負責人審查工作票合格后的實際時間,值班負責人簽名表示他認為工作票審查合格,開始受理。光收到不審查,是值班負責人的失職。今后工作票不合格,不光要考核工作票簽發(fā)人,同樣要考核值班負責人。
1.3.2 許可工作時間:工作許可人做好安全措施后,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xiàn)場對照檢查,共同認為安全措施符合要求,一起簽字的時間為工作許可時間。在這里,工作負責人參與現(xiàn)場檢查并認為符合工作票對安全措施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1.3.3 工作負責人變動時間:工作負責人變動,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簽名,變動時間應以前后兩工作負責人將現(xiàn)場情況交待完畢的時間為準,并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和工作許可人共同簽名認可。
1.3.4 工作終結時間: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會同工作許可人現(xiàn)場檢查驗收合格后,履行工作終結手續(xù),由工作許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寫工作結束,并注明雙方簽名的時間。在簽發(fā)工作票與辦理終結工作許可人的值班人員,當然指的是經過車間批準可以擔當工作許可人的值班人員。
1.3.5 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后,并沒有拆除接地線,因此安規(guī)第64條指出:“只有在同一停電系統(tǒng)的所有工作票結束后,拆除所有接地線、臨時遮欄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欄,并得到值班調度員的值班負責人的許可命令后,方可合閘送電。”近年來,由于對安規(guī)的這一條認識不深刻,系統(tǒng)內出現(xiàn)過僅僅是辦一了工作終結手續(xù)而沒有拆除接地線就送電的事故。為了吸取事故教訓,于是又引入了工作票終結的新概念,其實安規(guī)第63條對“工作終結”和“工作票終結”的概念并無明確的分界。我們在具體執(zhí)行中要牢牢地記住,辦理了工作終結手續(xù)只是可以送電的必要條件之一,只有既辦理了工作終結手續(xù),又拆除了所有接地線、臨時遮欄和標示牌并得到值班負責人的命令方可送電。
1.4 關于工作票前三欄的錯誤
1.4. 1 工作票的前三欄,指的是工作負責人、參加工作人員和工作內容(任務)欄。這三欄涉及的錯誤很多,有的帶是原則性錯誤,不可小視。
1.4.2 外單位工作人員或民工、臨時工不得擔任工作負責人,這是原則問題。對這個問題,有的單位沒有很好地處理,特別是對那些有擴建任務的單位,允許其他單位人員擔任工作負責人,但人家不一定熟悉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很容易發(fā)生事故,因此必須堅持由本單位有資格職工擔任工作負責人。
1.4.3 民工、臨時工參加工作,作為工作班成員,不要求寫出名字,但總人數(shù)中要注明:“民工或臨時工多少人”。臨時工工作前,工作負責人有對他們逐一進行現(xiàn)場安全教育的責任。
1.4.4 工作班組一欄:應注明所有參加工作的班組,當有外單位參加工作時,必須注明外單位名稱。在此情況下,工作負責人有對參加工作的所有班組進行現(xiàn)場安全教育的責任,確保他們不發(fā)生事故。
1.4.5 電氣工作票工作班人員一欄:5人及以下應列出全部人員名單;5人以上時,填寫主要工作人員及分項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不包括在工作班總人數(shù)中。
1.4.6 工作內容(任務欄):應寫明設備雙重編號,如“110kV某某線116開關電流互感器變比試驗”文字表述應簡明扼要。
2 操作票的常見錯誤
2.1 不寫雙重編號。操作票上的操作項目要詳細具體,必須填寫雙重編號。如“拉開63150接地刀閘”,此處,“63150”為編號,“接地刀閘”為設備名稱,即屬雙重編號。
2.2 接地線未寫明裝設的具體地點。裝設的接地線應寫明具體地點和編號。如:“在1013刀閘*主變一側裝設接地線一組(#4號接地線)”。
2.3 操作并項。操作票上的操作項目要求詳細具體地填寫,嚴禁并項,如“檢查201開關在分閘位置,合上2011刀閘”,這里就是兩項合一項,這是應該嚴格禁止的。
2.4 開關斷合無時間。開關合上、斷開均應在此項尾部注明操作時間,這一點要特別注意。
2.5 漏畫已執(zhí)行“√”號或多畫“√”號。漏畫“√”說明操作時沒有認真執(zhí)行唱票復誦制,一經發(fā)現(xiàn),要中斷其千次操作無差錯記錄。多畫“√”的說明工作馬虎,往往發(fā)生在一項操作項一行寫不完,寫成兩行,打“√”也就打在了兩行。
3 工作票編號問題
各單位都不一樣,只要符合各單位實際實情況,有利于統(tǒng)計分析、查漏和考核就可以。有一種編號筆者認為較好,提出來以供參考:這種編號以“年——單位——姓——編號”方式。如繼保班工作票簽發(fā)人張2000年開出的第一張工作票,其編號為“00-繼-張-001號”。目前較為普遍的是一個車間連續(xù)編號,這種編號的缺點是難以連續(xù),是否更改,大家可以根據(jù)單位的實際情況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