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工作地點后,應先檢查支架、頂板情況,確認安全方可工作。
(2)摘掛鉤前,應檢查各種擋車裝置是否靈活可靠,否則,不準運行車輛。
(3)要等車停穩(wěn)后,才準摘掛鉤或扳道岔。掛好車以后,要等全部人員進入安全地點再行發(fā)出信號;拉材料車時,要對材料捆扎牢靠,不得超高、超寬。
(4)在斜巷中間停車裝車、卸車或維修,應有專門安全措施和專用信號。
(5)上、下把鉤人員每次發(fā)車前,應對連接部分(礦車碰頭、鏈環(huán)、插銷及鉤頭10米內(nèi)的鋼線繩進行認真檢查)。
(6)堅持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禁止人員爬車、蹬鉤,嚴格把口。
(7)礦車進入上部平臺車臺后,應先合擋車器,后摘鉤。
(8)絞車信號必須按照煤礦統(tǒng)一規(guī)定使用,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
(9)使用翻斗礦車運輸或卸載時,必須等車停穩(wěn)后,才準進行翻車。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可靠的地點,防止墜落或腳踩空,車箱復位后,插銷必須插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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