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時支護管理
(1)掘開工作面必須使用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
(2)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對工作面控頂距做出明確規(guī)定。
(3)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對采用的臨時支護方式、數(shù)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確規(guī)定。
2、錨桿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錨桿錨固長度不小于600㎜,頂錨桿錨固力不小于7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150N?m,幫錨桿錨固力不小于5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120N?m。
(2)錨桿間排距誤差不超過設計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于桿體有效長度,且不大于桿體有效長度30mm。
(3)錨桿的托板必須緊貼巖面,錨桿外露托盤的長度不超過50mm,錨桿與圍巖的角度不超過設計值的±15°。
(4)必須使用錨桿鉆機、風動扳手、電動扳手等機械工具安裝錨桿。
(5)錨桿錨固力每班必須檢查,生產(chǎn)隊組要留有詳細記錄;錨桿螺母必須使用氣扳機或力矩扳手擰緊,保證力矩符合有關要求。
(6)錨桿支護巷道,掘出后,頂板有效支護距煤頭最大空頂距不超過400mm,且臨時支護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臨時支護的時間不得超過4h。
3、錨索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交叉點、巷寬大于3.2m的工作面順槽、切眼,優(yōu)先選用錨索支護。
(2)錨索長度應根據(jù)巷道頂板巖層情況確定,使錨索錨固到穩(wěn)定的巖層中,當穩(wěn)定巖層與巷道頂板距離過大時,錨索長度應超過自然平衡拱2m以上,并滿足錨固段長度不小于1m,自由段長度不小于3m,張拉端長度要保證張拉工藝要求的長度,一般不小于150mm。
(3)錨索外露長度一般不超過200mm。
(4)對錨索預緊力每班要進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補打,預緊力低于設計值80%時,必須重新預緊。
(5)錨索張拉預緊力規(guī)定:φ15.24mm不小于120kN、φ17.8mm不小于160kN。
(6)錨索孔距誤差不應超過200mm,孔深誤差不應大于200mm,鉆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不應大于3°。
(7)錨索各組件的材質和規(guī)格符合設計要求。托板安設位置、方向符合設計要求,緊貼巖面。
(8)錨梁網(wǎng)索聯(lián)合支護巷道錨索加強支護要緊跟錨桿支護到迎頭,落后迎頭一排錨桿不大于3.2m。
4、架棚巷道頂板管理
(1)架設棚子前,當班跟班班隊長或班長必須指派有經(jīng)驗的工人按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并有專人監(jiān)護,將浮石活矸清理干凈。
(2)放炮前,靠近掘進工作面10m長度內(nèi)的支架必須加固。放炮后,必須對放炮崩倒、崩壞的支架先行修復,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并由外向里逐架進行;迎頭作業(yè)在超前支護或臨時支護下作業(yè)。
(3)支架間必須用牢固的撐木或拉桿連接起來??煽s性金屬支架必須用金屬拉桿,并用機械力矩扳手擰緊卡纜,卡纜擰緊扭矩不得小于150N?m。支架和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接頂和背實。
(4)堅持對煤或松軟圍巖進行松幫卸壓,減少支架變形,降低復修工程量,對確實需要修復的巷道,要及時編制措施進行修復。
5、井巷維修的頂板管理
??? (1)在井巷維修前應進行現(xiàn)場頂板鑒定,確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并向維修人員貫徹。施工中明確頂板監(jiān)護人員。
(2)巷道維修作業(yè),必須采取臨時支護措施。
(3)維修巷道應有外向里逐段進行,回撤巷道金屬支架時應由里向外進行,嚴禁維修人員進入維修地點里側。
(4)維修巷道前必須先加固附近支架。在拆除原支架、架設新支架前必須護好幫頂,防止幫頂漏巖(煤),翻一架給一架,嚴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終止作業(yè)。撤換支架的工作要連續(xù)進行,如不能連續(xù)施工,每次工作結束時必須背實幫頂。
(5)擴大斷面和維修井巷連續(xù)撤換時,必須保證有在發(fā)生冒頂堵塞井巷時能撤出人員的安全出口;在獨頭巷道維修時,必須由外向里逐架進行,傾斜巷道維修要由上向下進行;巷道對頭維修時兩處都必須有安全出口,距離小于20米時停止一處作業(yè)。發(fā)生冒頂時必須木垛接頂。
(6)支架巷道變形嚴重進行修復時,一條巷道嚴禁多頭施工。
6、過斷層、裂隙帶、石門揭煤和巖性突變地段巷道頂板管理
(1)必須加強掘進地段的地質調(diào)查工作,根據(jù)所掌握的地質資料,及時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帶中掘進,必須一次成巷,盡可能縮短圍巖暴露時間,減小頂板出露后的撓曲離層,提高頂板的穩(wěn)定性。穿煤層或遇地質構造時,應采用可縮性拱形支架支護,并噴漿封閉。
(3)施工中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和安全檢查制度。要經(jīng)常觀察圍巖穩(wěn)定狀況的變化,一旦發(fā)現(xiàn)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4)掘進工作面臨近斷層或穿斷層時,巷道支護應采用U型鋼支架或U型鋼支架加錨網(wǎng)噴或錨索的復合支護,棚距比正常段要縮小。
(5)必須減小空頂距離,及時架設臨時支架,永久支護緊跟工作面迎頭。
(6)采用鉆爆法破煤(巖)時,必須少打眼、少裝藥、放小炮,盡量保持圍巖的穩(wěn)定性。若放炮中頂板難以控制與管理,有冒頂危險,應改用風(手)鎬方法掘進。
(7)巷道支架背板要嚴實,提高支架對圍巖的支護能力,防止掘進中漏頂或漏幫。
(8)當頂板特別松軟破碎時,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頂板。具備條件時,也可采用對頂板注漿錨固的方法。
(9)在頂板巖性突變地段,要及時打點柱支護突變帶頂板。對離層傘檐狀圍巖要及時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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