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汽車使用的燃氣必須要進行加工處理,一般供應民用的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由于含有不少雜質(zhì),若直接用作汽車燃料,會對車輛造成損害,或使發(fā)動機燃燒不正常,影響車輛的壽命和排放效果。為此,國內(nèi)外對車用燃氣的質(zhì)量都有相應的標準和技術要求。只有使用符合標準的合格燃氣,才能保證汽車的安全運行。
一、汽車用壓縮天然氣
天然氣是以甲烷為主要燃燒成分的氣體混合物,汽車使用天然氣是壓縮天然氣(CNG)、液化天然氣(LNG)、吸附天然氣(ANG)三種形式,目前用量最大,技術成熟的是壓縮天然氣,即將天然氣壓縮至25MPa的高壓,儲存于氣瓶中供汽車使用。從油田通過管道供應的天然氣含有水分、硫化氫、二氧化碳、烯烴等雜質(zhì),直接作為車用燃料十分有害。天然氣中的水若沉積在高壓氣瓶底部,會溶解天然氣中的酸性氣體,如硫化氫、二氧化碳等,腐蝕金屬設備,嚴重時會造成氣瓶開裂等事故。同時,由于天然氣中水分過多,在一定條件下會與烴類生成水合物,堵塞管道、噴嘴等,阻礙天然氣流動。
天然氣在用于汽車燃料前,應進行脫水、脫硫等處理。國家標準GB 18047—2000《車用壓縮天然氣》對車用天然氣的熱值、含硫、含水、含氧、含二氧化碳等都做出了嚴格的規(guī)定(見表6-1)。根據(jù)天然氣的燃燒特性,按照國際上最常用的判別天然氣互換性的華白數(shù),將天然氣分為10T、12T、13T三類,(見表6-2),使發(fā)動機能夠在一個特定條件中,獲得最優(yōu)的燃燒效果。目前國內(nèi)供應市場的天然氣華白數(shù)基本都在12T范圍內(nèi),對于加氣站來講,為使汽車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應及時掌握氣質(zhì)變化情況,保證給汽車充裝同一類別的天然氣。
表6-1 車用天然氣的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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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質(zhì)量指標 |
高位發(fā)熱量/(MJ/m3) | >31.4 |
硫化氫(H2S)含量/(mg/m3) | ≤15 |
總硫(以硫計)含量/(mg/m3) | ≤200 |
二氧化碳(CO2)含量/(體積分數(shù)) | ≤3.0 |
氧氣(O2)/% | ≤0.5 |
水露點/℃ | 在汽車駕駛的特定區(qū)域內(nèi),在最高操作壓力下,水露點不應高于-13℃;當最低氣溫低于-8℃,水露點應比最低氣溫低5℃ |
??? 注:1. 壓縮天然氣應有特殊氣味,必要時加入適量硫醇、硫醚等含硫有機化合物配制的加臭劑,保證CNG的濃度在空氣中達到爆炸下限的20%前能被察覺。
??? 2. 氣體體積的標準參比條件是101.325kPa、20℃。
表6-2 壓縮天然氣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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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華白數(shù)W(MJ/m2) | 類別 | 華白數(shù)W(MJ/m2) | 類別 | 華白數(shù)W(MJ/m2) |
標稱值 | 范圍 | 標稱值 | 范圍 | 標稱值 | 范圍 |
10T | 40.7 | 38.6~44.0 | 12T | 49.7 | 44.7~53.7 | 13T | 52.5 | 50.5~54.7 |
干,101.325kPa、20℃狀態(tài) |
二、汽車用液化石油氣
為適應清潔汽車燃料的發(fā)展,我國對車用液化石油氣標準的制定非常重視,近幾年相應出臺了行業(yè)和國家標準。目前在用的車用液化石油氣標準主要有兩個:SY 7548—98《汽車用液化石油氣》(見表6—3)、GB 19159—2003《車用液化石油氣》(見表6-4),這些標準的技術要求比民用的標準要嚴格。
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汽車其盛裝液化石油氣的鋼瓶是固定在車上的,無法像民用液化石油氣鋼瓶那樣容易排除殘液,所以車用液化石油氣標準對戊烷以上容易形成殘液的重質(zhì)部分要求較嚴格(≤2%),防止殘液的積累而影響氣瓶的有效容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