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燃液體應儲存于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氧化性酸類。閃點低于23℃的易燃液體,其倉庫溫度一般不得超過30℃,低沸點的品種須采取降溫式冷藏措施。大量儲存(如苯、醇、汽油等)一般可用儲罐存放,機械設(shè)備必須防爆,并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儲罐可露天,但氣溫在30℃以上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二)裝卸和搬運中,要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作業(yè)時禁止使用易發(fā)生火花的鐵制工具及穿帶鐵釘?shù)男?br />
(三)專庫專儲,一般不得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放。
(四)熱天最好在早晚進出庫和運輸。在運輸、泵送、灌裝時要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運輸易燃液體的槽車應有接地鏈,槽內(nèi)可設(shè)有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chǎn)生的靜電。夏季運輸應遵守當?shù)鼐唧w規(guī)定。
(五)船運時,配裝位置應遠離船員室、機艙、電源、熱源、火源等部位,艙內(nèi)電器設(shè)備應防爆,通風筒應有防火星裝置。裝卸時應安排在最后裝、最先卸。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易燃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