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計劃性原則 ]
表示在一定時期內確定安全活動的方向和數(shù)值指標;在檢測數(shù)據的基礎上,對不同等級水平應制訂具體數(shù)值來表示要完成的任務。這一原則也可看作是從社會主義生產基本經濟規(guī)律引領出來的。
安全計劃的目的應指出最終結果的成效,不僅表現(xiàn)在物質費用上,而且直接表現(xiàn)在表示改善勞動條件的一些指標中。
勞動安全的管理就是要知曉今后一個時期能夠達到什么樣的指標以及為此還需要做的工作。
[ 2. 效果原則 ]
它意味著實際結果與計劃指標相符合,也是對已取得成果的評價。它分為工程技術效果、社會效果和經濟效果。它主要是看組織管理的效應,方案比較的可能性和對責任者活動的評價。
[ 3. 反饋原則 ]
反饋就是取得管理系統(tǒng)所用結果的情報,是從實際情況與計劃相互比較而求得的。
[ 4. 階梯原則 ]
它表示一個復雜而又系統(tǒng)的事件,按其特性可看作多個階梯等級,并意味著從低水平向高水平發(fā)展。
[ 5. 系統(tǒng)性原則 ]
把事故現(xiàn)象和安全工作看成一個相互關聯(lián)的綜合整體,方法論的實施就是建立在系統(tǒng)分析的基礎上。
[ 6. 不得混放并存原則 ]
實質是加強物質流的管理,即將物質、材料、設備、人員及其它客體在時間和空間上分開,以免其相互作用,產生危害。
[ 7. 單項解決原則 ]
在制訂預防措施時,對一定的條件盡可能采用一定的具體措施。
[ 8. 同等原則 ]
為了有效地控制,控制系統(tǒng)的復雜性不應低于被控制系統(tǒng)。
[ 9. 責任制原則 ]
[ 10. 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 ]
[ 11. 干部選擇原則 ]
勞動保護干部應具有非常廣泛的專業(yè)技能,勞動保護工程師應當掌握生產組織、經濟學、教育學、心理學、人機工程和系統(tǒng)工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