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材料試驗檢測
(1) 波形梁護欄
1)、護欄的試驗方法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
?
序號 | 檢驗項目 | 取樣數量 | 取樣方法 | 試驗方法 |
1 | 化學分析 | 每爐號一件 | 按JTJ057-94 | 按JTJ057-94 |
2 | 拉力試驗 | 每批一件 | 按GB13788-2000 | 按GB13788-2000 |
3 | 彎曲試驗 | 每批一件 | 按GB13788-2000 | 按GB13788-2000 |
4 | 鋅(漆)附著量 | 每批一件 | ? | 按JT/T281-1995附錄A |
5 | 鋅(漆)層均勻性 | 每批一件 | ? | 按JT/T281-1995附錄B |
6 | 鋅(漆)層附著性 | 每批一件 | ? | 按JT/T281-1995附錄C |
7 | 外形、尺寸 | 逐件 | ? | 采用量具、樣板按常規(guī)方法進行 |
8 | 表面質量 | 逐件 | ? | 目測及手感檢查 |
2)、護欄供應方應提供本批構件原材料生產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明資料。需方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要求對制造本批護欄構件的原材料取樣進行力學性能或(和)化學分析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鋼護欄》JT/T281-1995標準及相關標準要求。
3)、高強度拼接螺栓連接的試驗方法和檢驗規(guī)則按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波形梁板、立柱等應成批檢查,每批應由同一基底材料、同一規(guī)格尺寸、同一表面處理的產品組成,每批的重量不得超過50t。
5)、護欄的質量由供方質檢部門進行檢查驗收,產品經檢驗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鋼護欄》JT/T281-1995標準的要求后方可交貨。需方有權按規(guī)定進行抽檢和驗收。任何檢驗如有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標準要求,則從同一批中再取出雙倍數量的試樣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包括該項目試驗所要求的任一指標)即使只有一個指標不合格,則整批不得交貨。
(2)?隔離柵
1)、隔離柵的試驗方法和檢驗規(guī)則應符合《隔離柵技術條件》(JT/T374-1998)中點焊網隔離柵的試驗方法的規(guī)定
2)、隔離柵供應方應提供本批構件原材料生產廠出具的質量證明書。需方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要求對制造本批隔離柵構建的原材料取樣進行力學性能或(和)化學分析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隔離柵技術條件》(JT/T374-1998)標準及相關標準要求。
3)、隔離柵網片、立柱等應成批檢查,每批應由同時交貨或同時生產的同一原材料,同一規(guī)格尺寸,同一表面處理的產品組成。一批網片數不大于2000平方米。一批鋼管、型鋼立柱數不大于500根。
4)、隔離柵的質量由供方質檢部門進行檢查驗收,產品經檢驗符合《隔離柵技術條件》(JT/T374-1998)標準的要求后方可交貨。需方有權按規(guī)定或雙方協議的要求進行檢查和驗收。任何檢驗如有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標準要求,則從同一批中再取出雙倍數量的試樣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包括該項試驗所要求的任一指標)即使只有一個標準不合格,則整批不得交貨。
(3) 標志、標線及標牌
(1)每個標志板制造廠,每購進一批制作標志板的原材料(包括標志面板或標志底板的原材料),所制成的標志板,應隨機抽取足夠數量的樣品,做《公路交通標志板技術條件》(JT/T279-1995)標準規(guī)定的有關該材料的全套性能試驗。
(2)每項性能試驗,至少取樣三個,三個(或三個以上)試樣測試結果的平均值為試驗結果。若某一試樣的試驗結果不符合標準要求,則從同一批中再抽取雙倍數量的試樣進行該不合格項目的復驗,若復驗結果全部合格,則整批產品合格;若復驗結果(包括該項試驗所要求的任一指標)即使有一個指標不合格,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3)對于邊長大于1.2米的標志板,其形狀、尺寸及外觀要求應逐塊進行檢驗,若有一項不符合要求,該標志板為不合格產品。
(4)供方質檢部門應對標準板的質量進行檢查和驗收,并保證出廠產品質量符合《公路交通標志板技術條件》(JT/T279-1995)標準的要求。需方或上級質量監(jiān)督部門有權按規(guī)定,對標志板質量進行抽查或復查。
(5)標線涂料產品出廠前需經生產廠質檢部門,按《路面標線涂料》(JT/T280-1995)標準要求對除逆反射系數、耐候性外的全部檢驗項目進行檢測,合格者須附合格標準后方能出廠。
(6)遇特殊情況,標線涂料應按標準規(guī)定的項目進行型式檢驗。
(7)標線涂料產品由國家(或部)授權的質量監(jiān)督機構按《路面標線涂料》(JT/T280-1995)標準規(guī)定進行型式檢驗,并發(fā)給檢驗報告(或合格證)。必要時另附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8)產品按GB3186(熱容型)取樣的樣品應分兩份,一份密封儲存?zhèn)洳?,另一份作檢驗用樣品。
(9)需方有權按標準對樣品進行檢驗,如發(fā)現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技術指標規(guī)定時,雙方共同按標準重新取樣進行復檢,如仍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技術指標時,產品即為不合格。
(4) 防眩設施
(1)????? 防眩設施產品的質量由供方質檢部門進行自檢,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
(2)????? 防眩設施產品抽樣檢查應以200件為一單位,從各類構件中分別取出一件進行檢驗,如果檢驗的這一組構件不符合要求,則另選兩組進行檢驗,如果這兩組中也有一組不符合要求,則以該樣品為代表的整批貨應被拒收。
(3)????? 防眩設施產品一般不做化學分析試驗,但供貨方應提供本批構件原材料生產廠出具的質量證明書。需方認為有必要時,有權對產品取樣,對其材料進行化學分析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公路防眩設施技術條件》(JT/T333-1997)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
9、檢查驗收
(1) 波形梁護欄基本要求:
1)波形梁護欄的端頭處理滿足設計要求。
2)波形梁護欄產品必須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鋼護欄》(JT/T281-1995)的規(guī)定。
3)波形梁和立柱的安裝應符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及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074-94)的要求。
4)采用打入法施工的立柱,其頂部應無明顯塌邊、變形、開裂等現象。
(2) 隔離柵基本要求:
1)隔離柵安裝后要求網面平整、無明顯翹曲和凹凸現象。
2)立柱彎曲度超過8mm/m、有明顯變形、卷邊、劃傷者不得使用。
3)隔離柵材料的材質、規(guī)格及腐蝕處理均應滿足設計要求,具有產品合格證并經工地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4)立柱埋深應符合設計要求。立柱與基礎、立柱與隔離柵之間的連接應穩(wěn)固。
5)隔離柵起終點應符合端頭封圍設計要求。
6)基礎的混凝土強度不小于設計要求。
(3) 標志、標線及標牌
1)標志基本要求
a、安裝過程中應注意防止損傷標志板面。
b、地基承載力應滿足設計要求。
c、標志的制作應符合現行國標《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和部標《公路交通標志板技術條件》(JT/T279-1995)的規(guī)定。
2)標線基本要求
a、材料應符合部標《路面標線涂料》(JT/T280-1995)的規(guī)定。
b、標線噴涂或安裝前應先清洗路面,不得有起灰現象。
c、標線的顏色及形狀應符合現行國標《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的規(guī)定和設計要求。
3)防眩設施基本要求:
a、防眩設施整體應與路線線性一致。
b、防眩設施的材質、鍍(漆)鋅量、幾何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具有產品合格證并經工地合格后方可使用。
c、遮光角應符合設計要求。
d、平面彎曲度超過板長的0.3%時,該防眩板不得使用。
e、防眩設施安裝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