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程序
1.1公司應根據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qū)域,必須分隔清楚。
1.2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場所應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要求配置預防事故、控制事故和減少事故影響的安全設施,并定期定人進行維護檢查,以確保其完好。
1.3嚴禁直接接觸危險化學品,不準在工作場所飲食。
1.4每天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貨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記錄。針對易燃液體,檢查封口是否嚴密,有無揮發(fā)和滲漏,有無變色、變質和沉淀現象。做好記錄。
1.5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1.5.1入庫物品必須附有產品檢驗合格證,進口商品必須附有中文安全技術說明書或其它說明。
1.5.2倉庫保管人員對物品外觀、內外標志。容器包裝及襯墊進行感觀驗收后作出驗收記錄。
1.5.3出庫時按生產日期和批號順序先進先出。
1.5.4進入危險化學品儲存區(qū)域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yè)車輛,必須遵守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1.6公司全體員工應認真學習、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及保養(yǎng)。
1.7在公司的辦公場所要配置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在適當位置懸掛辦公場所所在建筑物平面圖與消防走火通道指引圖。
1.8公司的辦公場所嚴禁亂扔煙頭和火種,不能超負荷用電,電路保險絲(片)熔斷禁止用銅鐵線代替。
1.9嚴禁挪動辦公場所的滅火器材,在任何情況下必須保持辦公場所的通道暢通。
1.10禁止在公司的辦公場所擺放危險化學品樣品,辦公場所不能兼做非辦公用途。
1.11為作好危險化學品經營中相應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協(xié)調工作,須與生產廠家加以聯(lián)系溝通,了解危險化學品危險特性,索取安全標簽及安全技術說明書并檢查其是否齊全規(guī)范。
1.12危險化學品的數據要有專人負責和管理,有詳細的進、出倉記錄,并定期進行檢查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