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倉庫工作人員需經(jīng)有相應培訓資質的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二條上崗前穿戴好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勞防用品,嚴禁攜帶火種(火柴、打火機等)和穿有鐵釘?shù)男舆M入。
第三條儲存時要保持室內(nèi)干燥,遠離熱源,不準與磷及氧化劑等相抵觸物品混合儲存、運輸;受潮的硫磺不得與鐵接觸,以防自燃。
第四條保管員應按實際需用數(shù)量領發(fā),不準另設小倉庫,不得超標存放。
第五條搬運時應輕拿輕放,不準拋、拖,避免造成散、漏、破包,如有散漏應及時清掃、回收,不準破包進入車間。
第六條房內(nèi)不準使用非防爆電器,庫房內(nèi)及四周嚴禁動用電焊、氣焊、焚燒、金屬切割打磨等各類明火及產(chǎn)生火花的作業(yè)。
第七條硫磺儲存過程中應避免陽光直射,室內(nèi)溫度、濕度應控制在技術規(guī)定范圍內(nèi)。
第八條非特殊情況,除倉庫工作人員外的其他人員不準入內(nèi),如若進入一定要嚴格登記制度,交出一切火種并關閉通訊工具。
第九條倉庫工作人員應熟悉硫磺的性能及撲救方法,維護保養(yǎng)好消防器材,并能熟練使用。
第十條每天下班前,要仔細檢查,關閉門窗、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