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于存在的各種隱患,不管是上級行業(yè)部門檢查隱患,還是自查隱患,必須按照隱患整改“三定”、“五落實”原則,進行及時整改。
二、一日三班隱患整改必須有記錄,記錄臺帳應清晰隱患的內容,類別、級別以及整改負責人、資金、時限和措施。
三、隱患整改結束后,應建立隱患整改記錄登記臺帳,登記臺帳應記錄隱患整改結束時間、使用資金、驗收時間以及整改效果等內容。
四、隱患整改調度登記表應由煤礦安全督察人員填寫,相關責任人進行簽字認可,方可組織進行整改,不允許無措施盲目組織整改。
五、隱患整改登記臺帳以及上級行業(yè)管理部門檢查隱患,由安全副礦長即安全督察小組副組長負責填寫,相關檢查驗收人員提供檢查結果情況。
六、隱患排查整改使用臺帳及相關表格,由安監(jiān)科負責統(tǒng)一制作,交給使用人員進行填寫。
七、隱患排查整改記錄各種臺帳,應按照年度、月度集中定制成冊,集中檔案管理。
八、登記臺帳在每個月末,應有隱患整改詳細統(tǒng)計記錄,臺帳內容應包括隱患整改的條數(shù)、一般隱患條數(shù)、較大隱患以及重大隱患條數(shù),使用整改資金情況總額等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