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
一、《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規(guī)程;
二、本部門、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所有消防器材、設施的性能和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第二節(jié)、宣傳教育和培訓要求
一、對重點防火部位的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緊急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凡新進廠人員、參加生產(chǎn)實習人員,以及調換生產(chǎn)崗位的人員,都必須實行三級(單位、部門、班組)消防安全教育,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一級教育: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重點防火區(qū)域的特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基礎知識與操作。
二級教育:本部門的火災危險性、重點防火部位以及必須遵守事項;本部門安全生產(chǎn)的一般情況和典型消防事例。
三級教育:班組的安全生產(chǎn)概況;從事工作崗位的火災特點及撲救方法;各崗位的消防設施、器材的裝備情況及使用方法。
三、凡到重點防火部位工作的臨時工、外來務工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均應接受消防安全培訓、教育,使其能熟悉并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監(jiān)部、思政部和工會組織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宣傳活動,每年的“消防日”期間應組織一次“119消防活動”,適時舉辦消防運動會。
五、每年的安規(guī)考試中必須有消防知識的內容。
六、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危險品采購、保管人員;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八、安監(jiān)部對全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進行記錄保存。
第三節(jié)、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
一、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安監(jiān)部組織實施,做到有計劃、有組織、有內容。
二、各部門領導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形成制度。黨、政、工、團要采取各種有效形式積極開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體職工的超前防火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三、各班組每周結合安全活動開展防火安全教育,各部門每季度開展職工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不少于一次,并有臺帳記錄。
四、各部門義務消防隊每季度活動不少于一次,每年11月前對全廠義務消防隊員進行集中輪訓一次。職工防火安全教育、培訓不少于單位職工總數(shù)的95%。
五、各部門義務消防隊員每年參加消防演習不少于一次。全廠開展消防演習或消防運動會每年不少于一次。
六、一、二級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許可人,每年度培訓,考試一次。
七、每年全廠職工參加《電業(yè)安全規(guī)程》培訓,考試一次。
八、專職消防人員消防培訓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演習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九、消防安全教育要做到“十堅持”:
1、新職工上崗,堅持教育;
2、工種調換后堅持教育;
3、外來施工人員堅持教育;
4、節(jié)假日堅持教育;
5、季節(jié)變化堅持教育;
6、上級有通報堅持教育;
7、發(fā)現(xiàn)違章堅持教育;
8、發(fā)現(xiàn)火警、火災堅持教育;
9、人員多和人員少都要堅持教育;
10、上級來檢查堅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