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廠為紡織類生產機構,根據(jù)本廠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安全生產規(guī)定,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一條:為貫徹本廠《消防安全制度》保證員工人身和設備安全,使生產順利進行,針對生產車間環(huán)境特點,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車間內保持環(huán)境清潔,各種物料碼整齊并遠離熱源,注意室內通風。
第三條: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質。
第四條: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廠部批準,由廠長負責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第五條:使用各種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第六條:避免各種電氣設備,線路受潮和過載運行、防止發(fā)生短路,釀成事故。
第七條:車間內嚴禁使用明火,如確需要須征得保安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須由專人負責,使用后保證處理妥當無隱患。
第八條:車間消防員按時對本部門內各部位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
第九條:車間內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無損,隨時可用。
第十條: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車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夫誤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發(fā)現(xiàn)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報警同時向安保部報告。
第十二條:車間安全通道嚴禁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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