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長職責
1)指導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經(jīng)費預算方案。
二、副組長職責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2)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3)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4)組織建立和管理義務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5)組織每月一次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三、成員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對學校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2)每季度以書面形式向組長報告一次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熟悉、掌握消防法規(guī),了解園區(qū)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4)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5)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6)記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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