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參加,保衛(wèi)部負責通知,并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jié)、元旦、五一、十一消費旺季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二、防火檢查的內(nèi)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nèi)容。
三、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guān)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在禁止區(qū)吸煙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guān)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五、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整改,整改完畢后在檢查記錄第二聯(lián)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保安部門,由保安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