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安全消防意識,做好公司安全消防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穩(wěn)定的工作環(huán)境,特制定本辦法。
二.責任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公司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履行下列職責:
制定并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和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fā)生時保護人員疏散等安全措施;
配備安全消防器村,落實定期維護、保養(yǎng)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管理本公司的專職或群眾義務消防隊;
組織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滅火訓練;
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三.公司層層分解、落實,建立公司安全消防體系和分層責任制,橫向到邊,縱向到人。
職責落實
各部門應確立各自的責任人,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消防制度的措施。
各部門確立各自的防范重點部位和防范對策。
各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備有記錄。
公司普及安全消防知識,進行培訓和示范教育,有條件的應舉辦模擬演示。
公司所有員工遵守安全守則。
治安管理
每天下班、節(jié)假日應關好門窗、電燈、開關、水龍頭或其他用電、用水設施。
上班時間外出應及時鎖好抽屜、櫥柜,鑰匙隨身攜帶,最后離開者關窗鎖門。下班和午休時間文件、現金妥善存放。
財務部門之重要票據、支票等一律入保險箱隨時上鎖。
現金一般不要存入過夜,應及時押解銀行。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安排公司或外來人員在公司內住宿。
安保人員按時到崗,門衛(wèi)值班、值日、領導值班制度正常運作。
消防管理
公司制定詳細的防火、滅火管理制度以及實施細則。
公司建筑工程和內裝修防火設計,且須符合國家和當地消防技術規(guī)范要求。
建筑工程和內裝修防火設計,送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批準后組織實施,且不得私自改動。施工完成后,和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公司施工應落實防火安全制度,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院的消防工作。
公司內下列場所應當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緊急照明裝置和必要的消防設施:
1).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生產房、儲存場地;
2).高層建筑、地下人防工程、原材料及成品倉庫;
3).車隊、油庫(加油站)、液化氣站、變電站;
4).醫(yī)務所、子弟學校、招待所、飯店;
5).臨時搭建的房屋、商店、農貿市場、展銷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