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電氣設備正常是公司生產設備正常運行的必須條件,也是公司固定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保證公司電氣管理規(guī)范,電氣設備運行持續(xù)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guī)定了電氣設備管理機構職責內容和要求。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主管副總經(jīng)理職責
1、負責公司的電氣設備管理工作;根據(jù)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決策公司的電氣設備管理目標和規(guī)劃。
2、組織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電氣設備管理法規(guī)、制度和規(guī)定。
3、負責公司電氣設備全過程的運行和管理工作。
4、審定公司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第五條 設備部職責
1、協(xié)助上級主管領導做好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公司有關電氣設備管理的法規(guī)、制度和規(guī)定的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公司的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2、負責全公司電氣管理工作的業(yè)務領導,負責協(xié)調電修車間與其他車間的工作聯(lián)系及任務的平衡。深入基層及時處理解決電氣方面存在的各種問題。
3、制定公司電氣管理制度考核指標,督促車間執(zhí)行并檢查貫徹執(zhí)行情況。
4、負責大修、更新項目的初審,落實電修車間提出電氣設備的月、年度檢修計劃,參與設備更新改造技術協(xié)議的簽定。
5、參加重點技術改造和新建項目中有關電氣改造設計方案的審查,參加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6、負責電氣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引導車間使用節(jié)能降耗新設備,促進公司電氣設備自動化水平。
7、組織協(xié)調解決影響裝置正常運行的主要電氣設備問題,組織消除重大電氣設備隱患,提高設備完好狀況。
8、組織由于電氣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原因分析會,督促電修車間安排整改,制定措施,避免重復發(fā)生。
9、負責全公司電氣設備及供電系統(tǒng)運行方式和繼電保護配置及定值的管理工作。
10、審定(審核)電氣設備安裝施工單位和電氣產品生產廠家的資質。
11、負責電氣設備、供電系統(tǒng)更新改造項目的設計方案審查,設備選型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12、參加基建和技措、安措、環(huán)措項目中電氣設備、供電系統(tǒng)的設計方案審查,設備選型及竣工驗收工作。
1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電氣設備職能人員的業(yè)務培訓和取證工作。
第六條 電修車間職責
1、貫徹執(zhí)行上級和本車間電氣設備管理制度細則和安全、運行、檢修、試驗及事故處理規(guī)程,負責公司電氣設備和供電系統(tǒng)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和計劃指標。確保高、低壓電網(wǎng)及電氣設備的運行質量,以保證公司各生產裝置長期安全平穩(wěn)運行。
2、根據(jù)我公司電氣的運行情況,以提高電氣運行質量、安全生產為目標,編制每年電氣大修、更新、檢修計劃,報有關部門審批,并負責實施。
3、負責編制全公司電氣設備維護消耗材料、備品配件、電氣工具等的需用計劃,做到備品配件的合理儲備。
4、負責電氣設備的長周期運行和安全供電,及時處理設備故障,消除設備隱患。重大隱患應及時向設備部提出書面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5、負責車間職工崗位培訓,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技術素質和維護檢驗技能。電工要按規(guī)定取得電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無電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者一律不得頂崗。經(jīng)過安全技術培訓且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的電工,要按國家經(jīng)貿委規(guī)定周期,進行復審。
6、負責公司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和重要設備的聯(lián)鎖等保護裝置線路的增加、變更、拆除等工作的申請,經(jīng)設備部和主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7、編制電氣設備大、中、小修、更新、改造計劃和重點項目的檢修方案,經(jīng)批準后負責實施。
8、編制電氣設備的備品配件、試驗儀器、儀表、工器具、消耗材料等需用計劃,報設備部審批。
9、參加公司基建、技措、安措、環(huán)措、新建項目中電氣項目設計方案的審查,設備選型及竣工驗收工作。
10、負責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保證技術資料完整,原始記錄齊全,充分發(fā)揮技術資料在生產中的指導作用。其具體內容如下:
a高壓電氣設備技術檔案(電氣設備產品技術說明書及隨機資料)
b低壓電氣設備技術檔案(電氣設備產品技術說明書及隨機資料)
c電氣設備檢修記錄;
d高壓電氣設備試驗報告;
e電氣設備缺陷和事故記錄;
f電氣設備運行記錄;
g高壓一、二次系統(tǒng)圖、接線圖,全廠高壓電纜敷設圖;
h全廠配電裝置的低壓一次系統(tǒng)圖、、接線圖。
i繼電保護整定計算書,繼電保護調整試驗報告
11、積極采用新技術,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不斷提高電氣設備的管理水平,增加企業(yè)的經(jīng)濟效益。
第七條 生產車間職責
1、認真執(zhí)行《xx電氣設備管理辦法》,積極配合電氣車間搞好電氣設備的維護、檢修和管理,提高電氣設備的完好率。
2、負責本車間電氣設備的正確操作,負責與機械設備配套的電氣設備和操作臺(柱)的清潔衛(wèi)生。
3、負責辦理檢修停送電聯(lián)絡單及臨時用電票。
4、參加本車間基建、技措、安措、環(huán)措項目中電氣設備的設計選型及竣工驗收。
第三章 管理內容及要求
第八條 電氣設備的巡視檢查及維修
1、公司所有現(xiàn)場配電箱,高、低壓開關室內設備的巡視及現(xiàn)場衛(wèi)生(含防腐)均由電修車間負責,車間應每天組織進行巡回檢查,并填寫設備巡回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隱患及時填寫設備缺陷記錄并視情況組織進行維修。
2、工藝車間崗位操作工根據(jù)崗位責任制規(guī)定,對所屬電氣設備(電動機及操作柱)作好清潔、衛(wèi)生(含防腐),對運行中的電氣設備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xiàn)缺陷和異常應及時匯報調度由調度安排維修,并做好設備運行記錄和缺陷記錄。關鍵設備實行特級監(jiān)視。
3、凡定期和經(jīng)常性檢查發(fā)現(xiàn)存在的問題,電修車間應安排定期巡視并根據(jù)情況及時處理,如自行解決有困難或問題較重應匯報設備部。
第九條 電氣設備維修及驗收
1、開工期間裝置電氣設備臨時搶修要做到搶修不過夜。
2、檢修的項目包括設備預防性試驗,絕緣檢查及有關技術規(guī)程規(guī)定的其它項目。
3、凡檢修后仍不合格的設備,必須經(jīng)過處理,并符合有關的技術標準后,才能使用。
4、檢修經(jīng)過,試驗記錄,處理事項及存在的問題,應由檢修負責人做好記錄,作為交接驗收的原始記錄。
5、主要設備及特殊設備的變配設備檢修后,交接驗收由設備部、電修車間、設備員、檢修人員、值班員、維護班組長共同檢查驗收。檢修負責人應在交接時同時交付原始記錄。檢修開工一星期內,由設備員整理完整的檢修資料,送設備部一份。值班員按照驗收過程做好記錄,并詳細交班。
第十條 電動機管理
1、每一臺電動機的外殼上,均應有出廠銘牌。銘牌若已遺失,應根據(jù)原制造廠數(shù)據(jù)或試驗結果補上新的銘牌并編號。
2、應根據(jù)不同場所,選擇不同形式的電動機,有爆炸或火災危險場所應根據(jù)防爆區(qū)域選用相應的防爆或隔爆式電動機。
3、電動機型式的選擇,應滿足使用條件的要求,其起動力矩,應與所帶動的機械設備相匹配,并滿足冷熱起動和自起動的要求。
4、每臺電動機必須有單獨的操作控制裝置,容量在40KW以及以上的電動機或根據(jù)運行要求需調節(jié)或監(jiān)視電流的電動機,應在操作地點裝設電流表,為了監(jiān)視有無電壓,應在電動機的分組配電盤或配電箱上裝設電壓表或指示燈。
5、電動機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應根據(jù)有關規(guī)程的規(guī)定裝設,一般要求是:
a高壓電機或較大容量重要電機應具有速斷,過負荷及低電壓三種事故跳閘保護具有接地保護并發(fā)出預告信號。
b對于各類低壓電動機,應具有過流及短路保護。
c熔斷器,空氣開關只作用于保護短路故障,在電動機啟動時,熔斷器不應熔斷空氣開關不應動作。
d對于特殊電動機及進口設備,其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應按說明裝設和整定。
6、電動機外殼,通風管道及金屬結構應涂油漆,轉動部分應裝設牢固的遮欄或護罩,電動機及其啟動裝置的外殼,應規(guī)定裝設地線。
7、電動機及其帶動的機械上,應劃有指示旋轉方向的箭頭,在啟動裝置上,應注明該啟動裝置所屬機械并有指示“啟動”和“運行”等位置的字樣。
8、重要的和大容量的(200KW及以上)高壓電動機,應有歷史運行記錄,主要包括:
a制造廠的出廠檢查試驗記錄;
b交接試驗記錄;
d歷次干燥記錄;
e電動機的試驗記錄;
f電動機及其饋電線路接線圖和安裝圖;
g電動機的事故記錄;
h電動機使用說明及配件目錄。
9、電動機在額定環(huán)境溫度時,可按制造廠銘牌上所規(guī)定的額定數(shù)據(jù)運行,環(huán)境溫度高于額定值時,應通過試驗確定其運行數(shù)據(jù)。
10、電動機可以在額定電壓變動—5~+10%的范圍內運行,其額定出力不變,電動機在額定出力下運行時,相間電壓的不平衡不得超過5%,電動機各部溫升應按照制造廠規(guī)定、缺乏此項資料時,可按下表執(zhí)行規(guī)定。
電機部位 | 絕 緣 等 ? 級 | |||||||||
A | E | B | F | H | ||||||
溫度計法 | 電阻法 | 溫度計法 | 電阻法 | 溫度計法 | 電阻法 | 溫度計法 | 電阻法 | 溫度計法 | 電阻法 | |
定子繞組 | 55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100 | 105 | 125 |
繞線轉子繞組 | 55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100 | 105 | 125 |
定子鐵芯 | 60 | 75 | 80 | 100 | 125 | |||||
滑環(huán) | 60 | 70 | 80 | 90 | 100 | |||||
滑動軸承 | 45 | |||||||||
滾動軸承 | 60 |
注:溫度單位℃;環(huán)境溫度為30℃條件下
11、電動機運行時,振動不得超過下表數(shù):
額定轉速(轉/分)及以上 | 3000 | 1500 | 1000 |
振動值(雙振幅)(毫米) | 0.07 | 0.08 | 0.10 |
滑動軸承的軸向竄動量不得大于下表數(shù)值:
電動機容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千瓦) | 軸向竄動允許值(毫米) | |
向 一 側 | 向 兩 側 | |
10及以下 | 0.50 | 1.00 |
10-20 | 0.75 | 1.50 |
30-70 | 1.00 | 2.00 |
70-125 | 1.50 | 3.00 |
125以上 | 200 | 4.00 |
軸徑大于200毫米 | 軸徑的百分之二 |
12、電動機合閘前,應進行外部檢查,檢查工作應由負責電動機啟動和維護值班人員進行,外部檢查項目如下:
a.電動機上有無人工作,有無雜物;
b.電動機所帶動的機械是否已準備好,并可以起動;
c.起動裝置是否在起動位置,對轉子為繞線式的電動機,應特別注意,電刷和滑環(huán)的接觸是否緊密,滑環(huán)短接裝置是否在斷開位置,起動電阻是否已全部投入,應注意同步機滑環(huán)與電刷接觸是否緊密;
d.凡能進行盤車的機械必須進行盤車,以證實轉子和定子不相摩擦,所帶動機械無故障,檢查電動機的地線是否堅固;
e. 是否有機械引起的反轉現(xiàn)象,如有,應設法停止反轉。
13、電動機起動前,一般應由電修值班人員在斷電的情況下,測量線圈的絕緣電阻,電機額定電壓在1000V以下的用1000V兆歐表;1000V以上的用2500V兆歐表,備用電動機,應定期測量電動機的定子繞組和轉子繞組的的絕緣電阻。額定電壓為1000V以下者,常溫下應不低于1MΩ,額定電壓為1000V以上者,在75℃時定子繞組應不低于1MΩ/1KV,轉子繞組一般不低于0.5MΩ。
14、如電動機是由遠方操作合閘時,應由維護人員進行外部檢查后,通知遠方操作者,說明電動機已準備好可以啟動,負責電動機維護人員應留在電動機旁,直到電動機升至額定轉速時為止,如維護人員發(fā)現(xiàn)電動機有異常時,應能用事故按鈕停車與閉鎖。
15、電動機運行時,操作工應經(jīng)常對運行情況進行監(jiān)視:
a.監(jiān)視電動機的電流是否超過允許值,如超過則應報告其班長,并根據(jù)其指示采取措施降到允許值。
b.檢查軸承的潤滑及溫度是否正常,對強力潤滑的軸承應檢查其油系統(tǒng)和冷卻水系統(tǒng)運行是否正常。
c.注意電動機的聲音是否異常。
d.注意電動機及其周圍的溫度,保持電動機附近清潔,定期清掃電動機,但嚴禁在電動機轉時進行清潔沖洗;
e.按現(xiàn)場規(guī)定的時間,記錄電動機電流表的讀數(shù),電動機起動時間及原因,并記錄所發(fā)現(xiàn)的一切異?,F(xiàn)象。
16、電動機的全部維護與檢修工作,都由電修車間進行,電動機的外部清潔(含防腐),由生產裝置人員負責。
17、當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時,應將電動機的電源切斷:
a.當發(fā)生人身、設備事故時需要立即停運的電動機;
b.電動機發(fā)生絕緣燒焦氣味、冒煙、冒火時;
c.出現(xiàn)強烈振動,軸承溫度超過限度時;
d.確認電動機缺相運行時。
第十一條 配電裝置管理
1、配電裝置系統(tǒng)指母線,開關設備、電壓和電流互感器、避雷器、電抗器等。
2、配電裝置的選用和裝設,在正常情況和故障的情況下,都應最大限度滿足工作條件的要求,以保證不危及人身安全和周圍設備為前提。
3、配電裝置的絕緣等級,應與連接設備的額定電壓相配合。
4、配電裝置的異常和故障,將影響到系統(tǒng)的運行方式和設備的正常運行。因此,在處理事故及異常時,除遵照本章規(guī)程外,還可根據(jù)其它有關規(guī)程進行處理。
5、同一電網(wǎng)的配電裝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一致。
6、屋內配電裝置的建筑,應為耐火或半耐火的,穿過屋內外的洞口,應堵塞或以百頁窗保護,以防外物進入,配電室門口必須配有擋鼠板,配電室應有事故通風裝置。
7、所有開關應有明顯的信號裝置,用以表示開關狀態(tài),手操作或遠方操作,應有機械指示器,表示開關位置。
8、為了保證必要的機械強度,對于測量、信號、繼電保護、自動裝置和控制用的二次回路,應采用截面不小于1.5mm2的銅芯電纜,電纜芯的實際截面應保證各種裝置和儀表能在規(guī)定的準確等級下可靠工作。
9、配電盤正面及背面,應分別標明名稱與用途。
10、所有連接板,操作信號導線,電纜以及熔斷器均應編號,熔斷器上還應寫明熔絲的額定電流。
11、配電裝置金屬殼體,應可靠接地。
12、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視,應定期進行,每日至少巡檢一次。
13、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視,應包括下列各項:
a.檢視絕緣子,外部是否清潔,有無操作和放電痕跡,有無振動和異常音響。
b.母線及設備導電部分的接觸點試溫片或變色漆的變化情況。
c.配電裝置的刀閘、開關、熔斷器及自動開關的情況。
d.測量儀表和繼電器及保護裝置的運行情況。
e.信號電路情況。
f.門窗是否完整,有無漏縫,檢查通風設備屋頂是否漏雨,電纜溝洞是否堵塞嚴密。
g.安全用具是否齊全好用,絕緣檢查是否超期,消防設施是否完備好用。
h.帶油的設備,是否有漏油現(xiàn)象。
i.照明及接地裝置情況。
j.備用設備能否隨時投入運行。
14、母線及刀閘的允許運行方式:
a.一般情況下母線與刀閘允許在70℃溫度下運行,最大允許溫度為:載流部分115℃,用螺栓緊固連接部分80℃,用彈簧壓緊時連接部分為75℃。
b.母線、刀閘不得過負荷運行。
15、母線或刀閘因過熱變色,或試溫片熔化,嚴重時有火花放電,應改變運行方式,減少負荷,必要時,停電檢修處理。
16、刀閘操作機構拒絕拉開或拒絕合閘時應作如下處理:
a.如機構生銹或其它原因拉不開時,輕輕搖動,檢查支持瓷瓶及操作桿各部分,找出增加阻力地點。
b.如防礙拉合的阻力在刀閘主接觸上,應用絕緣桿頂配合拉開或停電處理。
c.若阻力在把手或拉桿上,則應進行調整,不能強行硬拉。
d.如操作中發(fā)現(xiàn)刀閘,瓷瓶或機構有損壞時,應停止操作,報告車間主任,轉移負荷停電處理。
17、電流、電壓互感器的允許運行方式:
a.電壓互感器允許高于額定電壓10%長期運行,但二次側不得短路運行。
b.電流互感器允許高于額定電流10%,長期運行,但二次側不得開路運行。
第十二條 電纜、線路管理
1、選用電纜時,動力電纜選用四芯電纜,高壓電纜選用交聯(lián)鎧裝電纜,廠區(qū)內主要電纜線路或比較集中的電纜線路,最好采用橋架敷設。
2、直埋電纜對地面建筑物之間的距離,規(guī)定如下:
a.直埋電纜的地下深度(由地面至電纜外皮為0.7米);
b.直埋電纜對建筑物地基礎為0.3米。
3、直埋電纜互相接近或交叉時的最小允許距離,規(guī)定如下:
a.控制電纜不作規(guī)定;
b.10千伏及以下的電力電纜相互之間,或與控制電纜之間的距離為0.1米;
c.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包括通訊電纜)相互間的距離為0.25米。
如電纜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開時,可降低為0.1米。
4、電纜與地下管道接近或交叉時,最小允許距離規(guī)定如下:
a.接近和交叉時的最小允許凈距見下表
序號 | 接近和交叉的類別 | 接近 | 交叉 |
1 | 熱力管道與電纜 | 2米 | 0.5米 |
2 | 其它管道與電纜 | 0.5米 | 0.5米 |
b.如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應在接近段或交叉點前后各一米范圍內,采取下列措施:
1)熱力管道應有隔熱層、使電纜周圍的溫升上任何情況下,均不超過10℃。
2)與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時,應敷設在管中。
3)禁止將電纜平行敷設在管道上的上面和下面。
5、在三相四線制系統(tǒng)中使用的電力電纜,不應采用三芯電纜另加一根單芯電纜或導線,或用電纜金屬護套等作中性線的方式,在三相系統(tǒng)中,不得將三芯電纜中的一芯接地運行。
6、并聯(lián)運行的電力電纜,其長度應相等。
7、電力電纜接頭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并列敷設的電纜,其接頭的位置宜相互錯開;
b.電纜明敷時的接頭,須用托板(如石棉板等)托置,并用耐電弧隔板與其他電纜隔開,托板及隔板應伸出接頭兩端的長度各不小于0.6米;
8、直埋電纜線路及接頭處,應豎立電纜及接頭位置的標樁;
9、敷設在有爆炸性危險場所的電纜,選擇截面時,其額定電流應不小于負荷的125%;
10、監(jiān)視電纜表面及其周圍的溫度,應在最大負荷時根據(jù)需要進行,但每年至少一次,對直埋地下者,應選擇散熱情況最差處檢查;
11、直埋電纜表面的最高允許溫度3千伏及以下為65℃,6千伏及以上為50℃;
12、高壓電纜和廠區(qū)內主要電纜線路路徑應設置明顯電纜標識牌,廠區(qū)外的注明負責單位及聯(lián)系電話,廠區(qū)內可直接埋設電纜樁。
13、電纜線路巡查項目:
a.線路路面是否正常,有無挖掘痕跡及線路標樁是否完整;
b.線路上面不應堆放瓦礫、礦渣、建筑材料,笨重物體、酸堿性排泄物或砌碳坑等;
c.戶外地面上保護電纜的鐵管或槽有無銹爛情況;
d.電纜溝內有無積水,雜物及可燃性氣體,溝蓋應無損壞,排水管應不堵塞;
e.電纜終端盒套管應清潔,接頭緊固,無發(fā)熱現(xiàn)象;
f.接地線良好,銘牌完整;
g.露天敷設的電纜支持卡子應完整,電纜溝內的電纜支持架無損壞;
h.在巡檢中發(fā)現(xiàn)的缺陷,應做記錄。
14、無論何種電纜,均須在電纜與電力系統(tǒng)全隔離后,才能進行鑒定故障性質的試驗。
15、故障電纜修復后,必須進行絕緣電阻試驗和耐壓試驗,并核對相位完全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16、所有電纜兩端均應按設計圖紙進行編號,并懸掛電纜標識牌。
17、高壓架空線路應定期按巡視路線進行巡檢。
a.巡線工作應由電力線路工作經(jīng)驗的人擔任,新人員不得一人單獨巡線; b.特殊性巡視、暑天、大雪天、必須安排兩人進行,單人巡線時,禁止攀登電桿和鐵塔; ?c.巡線人員發(fā)現(xiàn)導線斷落地面或懸吊空中,應設法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8m以內,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該線路已停電亦認為線路隨時有恢復送電的可能; d.巡線時沿線路外側行走,大風時沿線路的上風行走,巡視時應穿工作鞋,路滑、過溝崖和墻時防止摔傷,同時防止被狗或其它動物傷。
第十三條 變壓器管理
1、變壓器應按照“繼電保護規(guī)程”裝設繼電保護裝置。
2、變壓器按照“電氣設備接地裝置規(guī)程”的規(guī)定裝設保護接地裝置。
3、變壓器外殼應有出廠銘牌,無機械損傷,外觀整潔、瓷件完整,無滲油現(xiàn)象,油枕中油位在允許范圍內。
4、變電所內及容量在315KVA及以上變壓器應裝設電流表,其它儀表按需要裝設。315KVA以下變壓器,可用熔斷器作保護,但熔斷器的性能必須滿足極限熔斷電流靈敏度和選擇性要求。
5、變壓器應有測溫裝置,監(jiān)測變壓器上層油溫。
6、為防止油質劣化加速,800KVA及以上的變壓器,應安裝吸潮器。
7、運行的變壓器應具備下列文件(或副本):
a.出廠資料;
b.交接、大修及預防性試驗資料;
c.運行記錄。
8、變壓器在規(guī)定的冷卻條件下,可按銘牌規(guī)定的條件運行。
9、油浸式變壓器允許上層油溫應遵守制造廠規(guī)定,最高油溫不得超過90℃,為防止變壓器油質劣化加速,上層油溫不宜經(jīng)常超過85℃。
10、變壓器的一次電壓可以較額定值稍高,但一般不得超過額定值的5%,不論電壓分頭在何位置,如所加一次電壓不超過其相應額定值的5%,則變壓器二次側可帶到額定電流。
11、變壓器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宜作過負荷運行,在事故或特殊情況下經(jīng)主管電氣領導批準,可作事故過負荷運行。過負荷程序應遵守制造廠的規(guī)定,無制造廠的規(guī)定時,可參照表1,同時值班人員必須嚴密監(jiān)視變壓器上層油溫不得超過95℃。
表1? 油浸自冷變壓器事故負荷允許運行時間(小時:分/天)
過負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倍? 數(shù) | 環(huán)境溫度 | ||||
0 | 10 | 20 | 30 | 40 | |
1.1 | 24∶00 | 24∶00 | 24∶00 | 19∶00 | 7∶00 |
1.2 | 24∶00 | 24∶00 | 13∶00 | 5∶50 | 2∶45 |
1.3 | 23∶00 | 10∶00 | 5∶30 | 3∶00 | 1∶30 |
1.4 | 8∶30 | 5∶10 | 3∶10 | 1∶45 | 0∶55 |
1.5 | 4∶45 | 3∶10 | 2∶00 | 1∶10 | 0∶35 |
1.6 | 3∶00 | 2∶05 | 1∶20 | 0∶45 | 0∶18 |
1.7 | 2∶05 | 1∶25 | 0∶55 | 0∶25 | 0∶09 |
1.8 | 1∶30 | 1∶00 | 0∶30 | 0∶13 | 0∶06 |
1.9 | 1∶00 | 0∶35 | 0∶18 | 0∶09 | 0∶05 |
2.0 | 0∶40 | 0∶22 | 0∶11 | 0∶06 |
12、變壓器經(jīng)過事故過負荷之后,應將過負荷大小和持續(xù)時間記入變壓器的技術檔案之內。
13、變壓器的檢查
(1)值班人員每日巡檢過程中,應對變壓器進行外部檢查,每天至少一次,在氣候激變時或雷雨后,變壓器運行異常應增加檢查次數(shù),并做好運行記錄。
(2)變壓器外部檢查的一般項目:
a.油枕和充油套管內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無漏油。
b.套管外部是否正常,有無破損裂紋、有無放電痕跡及其他異常現(xiàn)象。
c.變壓器音響是否正常,本體有無滲油、漏油,吸濕器是否完好,硅膠是否干燥或變色指標劑顏色是否正常等。
d.運行中的各冷卻器溫度應接近,油溫正常,管道閥門開閉正確,風扇運轉正常。
e.引線接頭、電纜、母線應無發(fā)熱現(xiàn)象。
f.安全氣道及保護膜應完好無損。
g.瓦斯繼電器內無氣體,繼電器與油枕間連接閥門應打開。
h.變壓器的門、窗、門閂應完整,房屋應無漏水、滲水,照明和空氣溫度適宜。
(3)電修車間應會同維修人員對變壓器作定期外部檢查,并應增加以下項目:
a.變壓器箱殼及箱沿發(fā)熱是否正常,外殼接地線以及鐵芯經(jīng)小套管接地引下線應完整。
b.凈油器及其它油保護裝置的工作狀況是否正常。
c.擊穿保險器是否良好。
d.檢查油枕集泥器內應無水份及不潔物,如有則應除去,并用控制油門檢查油位計有無填塞現(xiàn)象。
e.吸濕器內的干燥劑應有效,呼吸應暢通。
f.室內變壓器通風設備應完好。
g.標志和相色應清楚、明顯。
h.變壓器蓄電池應保持在良好狀態(tài)。
14、變壓器投運前應注意的事項:
(1)對長期停用或檢修后的變壓器,應檢查接地線等是否已拆除,核對分接開關位置,測量絕緣電阻,測量時必須將電壓互感器拆開,并按變壓器試驗規(guī)程進行相應試驗。
(2)變壓器換油后,宜靜置3—5小時,等待消除油中的氣泡后方可投入運行。
(3)裝有油枕的變壓器送電前應放去積存在各套管升高座、散熱器及凈油器等上部的殘存空氣。
(4)各班在投運變壓器之前,應仔細檢查,確認變壓器在完好狀態(tài)時方可投運。
(5)所有備用變壓器應定期充電,投入冷卻裝置。
15、變壓器并列運行應滿足以下條件:
a.繞組結線組別相同。
b.電壓比相等(允許誤差±0.5%)。
c.阻抗電壓相等(允許誤差±10%)。
d.電壓比不同和短路電壓不同的變壓器,在任何一臺都不會過負荷的情況下,可以并列運行。
16、變壓器在安裝后以及在進行過可能使相位變動的工作后,必須經(jīng)過定相后,才許并列運行,變壓器并聯(lián)運行需書面報設備部批準。
17、值班人員在變壓器運行中發(fā)現(xiàn)有不正常現(xiàn)象,應設法盡快消除,并按規(guī)定上報,將經(jīng)過情況記入交接班記錄本和缺陷記錄本內。
18、變壓器的負荷超過允許的正常過負荷值,值班人員應按規(guī)定降低變壓器負荷或投運備用變壓器,并按規(guī)定上報。
19、若發(fā)現(xiàn)的異常現(xiàn)象非停用變壓器不能消除、且有威脅整體安全的可能性時,應即停用修理,若有備用變壓器,應盡可能先將備用變壓器投入運行。
變壓器有下須情況之一者應立即停電修理:
a.變壓器內部音響很大,或有爆裂聲。
b.在正常負荷和冷卻條件下,變壓器溫度不正常。
c.油枕和安全氣道噴油。
d.嚴重漏油或油面下降,低于油位計的指示限度。
e.油內出現(xiàn)碳質等。
f.套管有嚴重的破損和放電現(xiàn)象。
20、變壓器油溫的升高超過許可限度時,值班人員應判明原因,并設法使其降低,因此必須進行下列工作:
a.檢查變壓器的負和冷卻介質的溫度,并與在同一負荷和冷卻介質溫度下應有的油溫核對。
b.校對溫度表。
c.檢查變壓器機械冷卻裝置或變壓器室的通風情況。
21、變壓器應按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范進行預防性試驗。
第十四條 高壓運行管理
1、高壓運行管理嚴格執(zhí)行“兩票三制”,高壓設備操作應該辦理“停(送)電操作票”,高壓設備檢修應辦理“設備檢修工作票”
2、高壓設備應有專人操作和巡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高壓配電室或開關站,高壓設備巡視應兩人進行,高壓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其它操作按照“變電站運行規(guī)程”
3、高壓設備應執(zhí)行預防性試驗規(guī)范,試驗不合格的必須強制更換。
4、發(fā)電運行按高壓運行管理,具體操作按“發(fā)電運行規(guī)程”進行。
5、35Kv主變運行功率因數(shù)≥0.9,變電站運行人員應視功率因數(shù)情況投切補償電容,如有發(fā)電機運行,可以通過調節(jié)發(fā)電機無功進行調節(jié)。
第十五條 接地裝置與過壓保護管理
1、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傳動裝置、帶電部分的金屬遮欄,裝有避雷線的電力線路桿塔,電纜金屬外皮,電纜盒、互感器、二次線圈等均應接地(繼電保護另有規(guī)定除外)。
2、在全年中任何時期,接地電阻不得大于:
a.接地電流大于500安的設備——0.5歐;
b.接地電流小于500安的設備——4歐;
c.1千伏以下的設備——4 歐,中性線重復接地4歐;
d.金屬電桿或裝有架空地線的電桿——10歐;
e.避雷針、避雷網(wǎng):一類建筑物——10歐,二、三類建筑物——25歐;
f.防靜電設施——100歐。
3、接地體和接地線,一般應采用鋼材,而不用有色金屬材料,在有腐蝕性較強的場所,應采用鍍鋅的鋼接地體或適當加大截面,接地裝置的導體截面不應小于下表所列的規(guī)格。
種類規(guī)格及單位 | 地上 | 地下 | ||
室內 | 室外 | |||
圓鋼直徑(毫米) | 5 | 6 | 8(10) | |
扁鋼 | 截面(毫米) | 24 | 48 | 48 |
厚度(毫米) | 3 | 4 | 4(6) | |
角鋼厚度(毫米) | 2 | 2.5 | 4(6) | |
鋼管鋼壁厚度(毫米) | 2.5 | 2.5 | 3.5(4.5) |
注:(1)表中括號內的數(shù)值系指直流電力網(wǎng)中經(jīng)常流過電流的接地線和接地體的最小規(guī)格;
(2)電力線路桿塔的接地體引出線的截面不應小于50毫米,引出線應鍍鋅。
4、低壓電氣設備地面上外露的接地線截面不應小于下表數(shù)值:
名稱 | 銅(mm2)? ? 鋁(mm2)? 鋼(mm2) |
明敷的裸導體 | ???? 4????????? 6????????? 12 |
絕緣導體 | ???? 1.5??????? 2.5 |
電纜的接地芯或相線包在同一保護外殼的多芯導線的接地芯 | ????? 1???????? 1.5 |
5、不得在地面利用裸鋁導體作為接地體或接地線,土壤如有強裂的腐蝕性時,應采用銅質接地體,為了減少分散電阻接地極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2.5米。
6、變配電所和裝置的接地電阻(包括防雷接地),每年至少測定一次。
7、接地線不準串聯(lián)連接。
8、在同一電網(wǎng)中,不允許某些設備采用接零,而另一些設備采用保護接地。
9、接地或經(jīng)消弧線圈接地變壓器的中性點,應采用單獨的接地線與接地母線相連接。
10、設在地下的接地體,不應涂漆。
11、為了保護變壓器與高壓配電裝置不受由架空線路侵入的雷電波危害,應在每段母線上裝上裝設閥型避雷器,并應盡量可能經(jīng)過最短的連接線接到配電裝置的總的接地網(wǎng)上。
12、避雷器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進行檢查試驗,投入運行。
13、攜帶型接地線,軟銅線的截面應大于25平方毫米,不允許使用外部包有絕緣物的導線,導線與導線,導線與夾角之間必須用氣焊或螺栓接合,絕對禁止使用錫焊,以防短路電流通過時產生高溫而熔化。
第四章? 業(yè)務劃分
第十六條 電修與生產車間、機修車間的工作劃分
1、電機與主機設備聯(lián)軸器的拆卸、連接與找正按現(xiàn)行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電機冷卻器檢修界面的劃分:送至電機冷卻器最后一個閥門包括閥門出口的第一道法蘭及法蘭前的冷卻器管線均由生產車間負責維護,閥門后的管線和設備由電修車間負責,停送水由生產車間負責,但停送水應事先與電修車間聯(lián)系確認。
3、電動起重機具的電機和附屬電氣部件的維護由電修車間負責,電動起重機具的電機和附屬電氣部件的大修、改造由設備部安排具有起重機具檢修資格的單位負責檢修。檢修電機時,電機引線拆裝由電修負責。
4、臨時用泵的電機安裝、就位、找正由機修車間負責;臨時用的泵、電鉆、砂輪機、風機的電機接線由電修車間負責。
5、接臨時電源,由檢修單位工作負責人向電修車間提供允許動火的動火票,方可辦理臨時用電票,由電修車間按規(guī)定負責實施。
6、檢修機泵時,電機接地線的復位由接地線拆除單位負責。生產車間、電修車間應定期檢查和維護,以確保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十七條 電修車間與儀修車間的工作劃分
1、電氣車間負責向儀表管理單位提供專用電源,儀表專用電源電纜的敷設、維護及管理歸電氣車間負責;進入儀表電源箱后(含開關或端子)歸儀修車間管理。
2、由電氣送出經(jīng)儀表管理單位管理的DCS 和PLC 系統(tǒng)采樣處理的訊號,以儀表的控制柜或繼電器箱內的輸入端子為界限,端子之前由電氣車間負責,端子之后(包括端子)歸儀表管理單位負責;反之,儀表送給電氣的訊號以電氣的控制柜或繼電器箱內的輸入端子為界限。
3、電機的啟停、動力開關的離合等電氣的控制、報警、聯(lián)鎖保護及可編程序控制器(PLC),由電氣車間安裝、調試、維護和管理;生產過程的溫度、壓力、流量、液面、成份測量、顯示、運算、控制、報警、聯(lián)鎖保護及可編程序控制器(PLC),由儀表管理單位安裝、維護和管理。
第五章? 處理電氣事故的一般原則
第十八條 處理事故的主要任務是:
1、迅速限制事故發(fā)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危險。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設備繼續(xù)運行,以保證對用電單位的正常供電。
3、迅速對已停電的用戶恢復供電。
第十九條 在我公司系統(tǒng)發(fā)生和處理事故時,各班組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由電修車間主任統(tǒng)一指揮,并盡力設法保持所負責的設備繼續(xù)運行。
第二十條 在交接班時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員應該負責處理事故接班人員協(xié)助處理,直至恢復正常運行。
第二十一條 凡不是參加處理事故的人員,禁止進入發(fā)生事故地點。
第二十二條 發(fā)生電氣事故時,值班人員務須遵照下列順序消除事故:
1、根據(jù)表計的指示,音響信號和設備的外部征象,迅速判斷事故的全面情況。
2、如果對人身和設備有威脅時,應立即設法解除這種威脅,并在必要時停止設備的運行。如果對人身和設備沒有威脅,則應盡快設法保持或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
3、對所有未受到損害的設備,保持其運行。
4、迅速進行檢查和試驗,判明故障的性質,地點及其范圍。
5、處理事故時,必須迅速正確,不應慌亂、匆忙或未經(jīng)慎重考慮的處理,使事故擴大。
6、為了防止事故擴大,應主動將事故處理的每一階段迅速而正確地匯報調度及電修車間主任,由車間及時匯報給設備部及安全部。
第二十三條 在重大事故情況下,值班人員在接到處理事故的命令時必須向發(fā)令者重復一次,在命令清楚、理解的基礎上方可執(zhí)行命令。執(zhí)行后要立即報告發(fā)令者。
第二十四條 發(fā)生事故后,各班值班人員應迅速簡明、清楚正確地向班長、調度及車間報告。
第二十五條 處理事故時,各班班長應組織好本班成員參加事故處理。
第二十六條 班長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xiàn)場,是事故處理指揮人。
第二十七條 值班人員或指定人員迅速正確地執(zhí)行電工班長的一切命令。
第二十八條 如果值班人員認為上級發(fā)令人的命令有錯誤時,應提出疑問。上級發(fā)令人確定命令是正確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如果命令直接威脅人身或設備的安全,則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執(zhí)行。應該把拒絕執(zhí)行命令的理由報告車間及調度。
第三十條 發(fā)生有關下列情況時,各項操作均可不待命令,而由值班人員直接處理,并記錄交接班記錄中。
1、將直接威脅生命的設備停電。
2、將已損壞的設備隔離。
3、設備嚴重損傷,并繼續(xù)發(fā)展,不能繼續(xù)運行的,立即停電。
4、按規(guī)程和有關明確規(guī)定的不經(jīng)聯(lián)系的事故處理。
以上操作后,應迅速報告班長及調度。
第三十一條 當值班室和電工車間及調度之間的通訊失效時,應盡可能用一切方法使其恢復,或通過其他渠道聯(lián)系.
第三十二條 事故處理后,車間應開分析會并做好詳細記錄,24小時內形成事故報告報設備部,并按照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善后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設備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