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圍
??????? 1.1本規(guī)定明確了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的基本要求,以防止人身觸電、電氣火災爆炸及其它電氣事故。
??????? 1.2本規(guī)定適用于獨山子區(qū)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 1.3施工過程中的臨時用電作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JGJ46-2005)。
??????? 2.職責
??????? 2.1工程總承包單位及分包單位:
??????? 2.1.1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臨時用電整體協(xié)調工作。
??????? 2.1.2總承包及分包單位負責制定施工臨時用電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
??????? 2.1.3總承包及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安全員負責臨時用電的日常檢查。
??????? 2.1.4總承包單位負責對分包單位的臨時用電管理工作,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 2.2監(jiān)理單位:
??????? 監(jiān)理單位負責臨時用電許可審批及各項安全措施的檢查確認和督促落實。
??????? 2.3建設單位:
??????? 建設單位負責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的臨時用電工作進行管理。
??????? 3.臨時用電管理
??????? 3.1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低壓電力系統(tǒng),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 3.1.1 采用三級配電系統(tǒng);
??????? 3.1.2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
??????? 3.1.3采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tǒng)。
??????? 3.2在施工現(xiàn)場專用變壓器的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測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零線處引出。
??????? 3.3當施工現(xiàn)場或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tǒng)時,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tǒng)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 采用TN系統(tǒng)做保護接零時,工作零線(N線)必須通過總漏電保護器,保護零線(PE)必須由電源進線零線重復接地處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測零線處,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
??????? 3.4承包商從項目現(xiàn)場引出的二級及二級以上配電箱引出的臨時電源,至少提前24小時申辦《臨時用電作業(yè)審批表》。作業(yè)許可證批準后,現(xiàn)場作業(yè)技術負責人負責落實作業(yè)許可證上各項安全措施(參見《臨時用電作業(yè)審批表》。
??????? 3.5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建立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 3.6臨時用電工程圖紙應單獨繪制,必須按圖施工,必須經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驗收合格后,報監(jiān)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3.7現(xiàn)場臨時用電(配電箱及配電線路)停電檢修時必須掛接地線,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志牌,檢修結束送電時必須由持證電工專人負責并經第二人確認后方能送電。
??????? 3.8 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在現(xiàn)場開始工作前,該證書必須經過現(xiàn)場監(jiān)理的檢查。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 3.9承包商電工至少每天上午現(xiàn)場施工開始前和下午下班前將自己負責的配電設備和線路仔細巡查一遍,隨時對重點部位和移動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配電盤內張貼日檢表并將每天處理的問題記錄在日檢表中。
??????? 3.10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設備采取準入檢查制度,不合格的電氣設備不得進入施工現(xiàn)場。
??????? 3.11 現(xiàn)場配電箱應上鎖并有專人保管,臨時用電出現(xiàn)問題應及時通知電工處理。
??????? 3.12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漏電保護器,若為新安裝時應有出廠合格證,若為其它工程使用過的舊漏電保護器應按(GB 13955)中有關規(guī)定做動作特性試驗,試驗合格方可使用。
??????? 3.13配電室內電氣設備的調試和受送電嚴格按照調試和受送電方案中的程序和安全要求施工。
??????? 3.14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jiān)護。
??????? 3.15地下土方開挖應首先檢查確認地下是否有帶電地下電纜,如有地下電纜應采用人工開挖并有監(jiān)護人員,如有條件應盡可能停電后開挖。
??????? 3.16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yè)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 3.17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xù)。
??????? 4.配電和漏電保護
??????? 4.1 室外配電箱應有防雨措施,配電一、二、三級配電箱外殼鋼板厚度不得小于1.5毫米。
??????? 4.1.1總配電箱內應設置總隔離開關和總漏電保護器,分路設置分路隔離開關和分路漏電保護器。但總、分漏電保護器必須同時具備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
??????? 4.1.2隔離開關應設置于電源進線端,應采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并能同時斷開電源所有級的隔離電器。
??????? 4.1.3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到用電設備的漏電開關應具有短路和過載保護功能,嚴禁使用刀閘開關控制用電設備。
??????? 4.1.4熔斷器應選用具有可靠滅弧分斷功能的產品。
??????? 4.2固定式配電箱應安裝端正、固定牢固,其中心點距地面的距離應為1.4~1.6米;移動開關箱應固定在堅固、穩(wěn)定的支架上,其中心點距地面的距離應為0.8~1.6米。
??????? 4.3 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qū)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qū)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
??????? 4.4 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 4.5 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2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潮濕或腐蝕性物體。
??????? 4.6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是國家許可的生產制造廠家提供的合格產品,在戶外的配電箱、開關箱必須設置防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