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xié)助總經(jīng)理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要求;組織不定期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tài);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
(二)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有效運行;組織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綜合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公司中、長期整體規(guī)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計劃;
(三)落實安全生產所需人、財、物等資源的投入;
(四)組織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并督促、檢查、指導安全管理人員、部門和司屬單位對公司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及時組織消除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督促、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督促檢查其分管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落實;
(六)向第一責任人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及解決辦法;
(七)組織對司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年度考核、評比、總結;
(八)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九)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