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對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的供應,購買時要嚴把質量關,必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必須持有生產廠家合格證或到有關部門指定的廠家或商店購買,并索取專用發(fā)票。
(2)模板及其支架、腳手架、撬棍等周轉材料,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要按規(guī)定定期檢驗,不合格的要修理或報廢,并申請領導更換,確保安全生產。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嚴格管理,嚴格執(zhí)行有關防火和危險品管理的規(guī)定。
(4)嚴禁發(fā)放和租賃不合格材料。
(5)對安全管理目標的完成提供材料保障,對不合格品的進場負責。檢測檢驗不合格的要及時清退出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