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部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帽和正確使安全防護用品,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工作。
2、凡進入施工區(qū)域的人員及車輛必須遵守項目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
3、凡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有政府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操作證,并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具。
4、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上班前、工作期間嚴禁喝酒。
5、作業(yè)人員操作過程中,要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人傷害。
6、施工人員嚴禁在坑內、洞口、陡坡下等不安全地區(qū)停留和休息。
7、 施工人員應沿施工便道、爬梯上下通行,禁止為了走捷近沿鋼管、模板等攀爬上下。
8、不得任意將自己的工作交給別人,更不得隨意操作別人的機械設備。
9、上下班要按規(guī)定的道路行走,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當乘坐車時,必須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定。嚴禁跳車、扒車或強行乘車。
10、挖掘機、起重機、吊車等起重設備工作時,任何人不得進入其危險半徑以內。
11、搬運器材和使用工具時,必須時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員的安全。傳送器材或工具時,不可投擲。
12、2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yè),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13、高空作業(yè)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15、不懂電氣、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16、用于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設施,管道線路等,均應符合防洪、防火、防風及衛(wèi)生等安全要求。
17、施工現場存放的設備、材料,應做到安全可靠、存放整齊、通道完整、標識齊全,必要時設專人守護。
18、危險地段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標志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19、嚴禁搭乘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各型現場施工運輸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