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嚴格執(zhí)行國家、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在施工全過程中利用宣傳、交底、班前活動、安全制度牌等手段不斷提高職工的
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
2、 新入場職工接受公司、工地、班組分別組織的實施三級安全教育, 總共不少于2 4 學時。并把教育卡號做為現場職工上崗證證號作為個人接受安全進場教育的證明,未經考核合格的職工不可參加作業(yè)。對全體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每次不少于8 學時。安全教育內容要求執(zhí)行國家和總公司相關規(guī)定。
3、 工人變換工種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需進行職工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 學時。
4、 特種作業(yè)人員按“ 北京市特種作業(yè)人員勞動管理辦法”除必須持證上崗,現場建立特種作業(yè)人員檔案,其安全教育除進場三級安全教育外,還須與總包方簽定特種作業(yè)人員崗位責任書,利用崗位責任書對此類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
5、 要求勞務隊負責每天的班前安全活動制度,通過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前安全講話對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教育。
6、 生活區(qū)要有安全標語,勞務隊利用黨建工作搞好后勤工作,關心職工生活,做好職工思想教育, 從思想上重視自我安全防護。
7、 未經安全教育或經教育考核不合格職工,不得安排參加施工,否則按公司獎懲制度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