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各級施工負責人對你所有下屬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有直接的領導責任。
(2)帶頭遵章守紀。
(3)組織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交底。
(4)對未參加交底的人員不得安排參加該項目的施工。
(5)檢查并簽字確認已落實施工項目開工的安全條件。
(6)組織貫徹執(zhí)行安全施工措施。
(7)在每天的班前分工及安排施工時,進行“三交”(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三查”(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態(tài)),以保證消除存在的危險因素。
(8)指導下屬以安全的方法進行作業(yè)。
(9)督促下屬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10)對特殊及危險性作業(yè),要指派安全監(jiān)護人。
(11)對在獨立地點或隔離地點施工的人員,要隨時與其保持聯(lián)系。
(12)在每天例行的安全巡視檢查中,若發(fā)現(xiàn)有不安全情況時,要立即予以改進。
(13)在檢查中若發(fā)現(xiàn)有違章作業(yè)者,要立即予以糾正并給予處罰。
(14)若遇有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要立即指令停工,并向上級報告。
(15)對新入職人員和變換了工種、崗位、施工對象與環(huán)境的人員,要特別注意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6)對外包工及臨時工,要經常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
(17)組織和督促施工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收工時及時清理整頓作業(yè)場所,保持現(xiàn)場整潔。
(18)組織安全日活動,舉行安全會議,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和危險預知訓練活動,提高下屬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19)發(fā)生在管轄范圍內的事故,要及時向上級報告,并調查分析清楚,采取改進措施。
(20)各級施工負責人要特別牢記:不論在什么情況下的施工,只要有危險因素存在,你都必須為下屬人員提供有效的安全防護及保險措施。如果問題不能解決,請及時向你的上級或安檢部門提出要求或建議。否則,若發(fā)生事故,你就要承擔失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