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貫徹皖政(2004)37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加強安全經費的提取和管理,確保安全資金投入,進一步推動勞保工作的全面開展,制定本制度。
二、 安全技術措施專項經費是為提高職工勞動保護工作水平,促進施工現(xiàn)場勞動條件改善,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項目部主要負責人通過提取安全措施費用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要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發(fā)生事故,承擔責任。
三、 項目部不按照皖政(2004)37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的決定》第十二條規(guī)定要求,按照項目投標資金的2%提取安全措施反映費用。安全費用由項目部自行提取,計入生產成本,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四、 安全經費使用范圍。
1、 安全技術措施方面。為預防傷亡事故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網(wǎng)、安全帶、安全帽、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以及安全防火防爆措施等。
2、 安全衛(wèi)生技術措施方面。防止傷亡事故或職業(yè)病的發(fā)生,改善勞動保護條件,預防職業(yè)病和事故的一切技術措施。如預防高空墜落防塵防毒防噪防震動以及通風等。
3、 安全管理人員為提高監(jiān)察水平而購置的檢測、檢測儀器設備等。
4、 保證生產安全、衛(wèi)生場所必須是彩板房及設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辦公彩板房等。
5、 安全、宣傳教育所需設施。如:安全警示、標志、標語牌、安全教育教材、宣傳、培訓及法規(guī)、標準、圖書儀器、安全技術展覽會等。
6、 有關上級行業(yè)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專項支出。
五、 安措經費由項目部按皖政(2004)37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自行提取,計入生產成本,由財務人員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確保安全生產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