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施工技術安全規(guī)范》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廊滄高速公路工程項目。
三、基本規(guī)定及技術措施:
1、為了預防物體打擊事故的發(fā)生,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定出適合本管段內工程項目施工特點的切實可行安全技術措施,同時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及制定責任制。項目部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門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搬運裝卸笨重的機具設備和建筑材料時,必須應指派經驗的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吊裝長大型重物時,應有專人拉放溜繩,起重設備應有足夠強度、剛度,安裝穩(wěn)固,制動必須靈活可靠,并執(zhí)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辦法》。
3、拆除腳手桿、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向下傳遞應采用繩索吊下,嚴禁往下投扔,凡有可能受到物體打擊的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4、各種機械設備的傳動和危險部分,如傳動帶、明齒、砂輪、電鋸及接近地面的聯軸節(jié)、輪軸、皮帶輪等,都必須安設防護裝置,嚴禁用手、腳和其它物件制動磨擦輪、齒輪、皮帶輪及其它傳動裝置。施工現場鋼筋加工作業(yè)中,要嚴格按照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并執(zhí)行《機械設備管理辦法》及《機械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5、大型機械設備施工前,要設立警戒區(qū),所有人員必須全部撤離。
6、砌筑采用人工抬石就位時,應捆綁牢固,動作一致,緩慢下放,砌塊應用撬棍撥移,不得將手腳伸入拼砌面。砌筑片石錐體護坡時,宜用小車或滑板將片石控制下落到砌筑位置,嚴禁從上面往下翻滾。加工石料時,施工人員應戴護目鏡、手套、安全帽等,大錘柄應連接牢固,施工人員站立處應有一定間距,以防錘頭飛落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