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電工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l、認真貫徹執(zhí)行電氣作業(yè)及電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作業(yè)。
2、負責日常施工生產用電布置、架設,用電裝置設備的安裝、維護、檢修、拆除。
3、實施電氣操作或電工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穿戴,使用與作業(yè)內容相適應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有效的保障自身和作業(yè)安全。
4、對電氣作業(yè)、電工作業(yè)的用具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驗、試驗,保障使用時的安全性能。
5、負責日常用電安全的巡回檢查、督促、宣傳教育,對發(fā)現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做好記錄。
第八條? 使用以電為動力源的設備、裝置、工器具(以下簡稱用電器具)的操作人員。
1、認真學習、掌握用電器具的有關安全用電的知識及所用的用電器具的性能、操作規(guī)定和操作程序。自覺遵守相關用電器具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和操作程序。不違章操作;不得擅自從事電氣或電工操作。
2、認真檢查維護用電器具,保障用電器具,尤其是安全保護裝置的完好,動作準確。嚴禁用電器具帶“病”運行。
3、負責保護用電器具的負荷線、保護零線、配電箱、開關箱的完好、整潔,發(fā)現損壞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4、熟知觸電救護的一般常識及方法。
第三章? 施工生產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九條? 施工生產現場用電一般應進行專門的施工組織設計,以便對施工生產現場用電及安全保障進行全面的規(guī)劃,作為施工生產用電布置實施、安全管理與控制的依據。
第十條? 施工生產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相應的施工生產現場臨時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第十一條? 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時,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十二條? 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1、了解、掌握生產施工所配置的用電器具數量、規(guī)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2、現場勘探;
3、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4、進行負荷計算;
5、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guī)格;
6、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tǒng)圖;
7、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十三條? 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用電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 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