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歲尾是煤礦安全事故的多發(fā)期。但是,個別單位、個別人仍然存在著對安全重視不夠的現(xiàn)象。在這里,給大家算上“五筆賬”,讓大家全面了解安全事故所帶來的不良后果,以期引起大家重視。
一是生命價值賬。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輕則受傷,重則殘廢,甚至死亡,發(fā)生事故后最現(xiàn)實、最直接的傷害是傷者自己的身體受罪,甚至終身受折磨。生命存在是家庭和睦幸福的根基,也是每個人沐浴陽光、享受生活的主體。
二是經濟損失賬。主要包括發(fā)生事故后的停產損失賬、事故善后賬、事故處罰賬。因停產而造成的損失就不必說了,在事故善后處理方面,按照《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數(shù)額應當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大約為20萬元,另外還有死亡者家屬獲得的工傷保險補償、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等,這又是一筆不少的數(shù)額。若發(fā)生傷殘,除昂貴的住院治療費外,還要根據(jù)傷殘等級按月或一次性發(fā)給傷殘津貼、就業(yè)補助金,而且傷殘等級較高的費用有的可超過死亡事故賠償?shù)暮脦妆?;在事故處罰方面,大部分公司都實行了重罰政策,比如我公司就明確規(guī)定,只要發(fā)生輕傷及以上事故,對傷者及責任者處罰均在萬元以上,在加上聯(lián)?;ケ?、抵押金考核,無論是傷者本人還是單位及相關的其他干部、職工,都是一筆不少的損失。
三是社會影響賬。一個企業(yè)頻繁出現(xiàn)傷亡事故,社會輿論或新聞媒體一定會說企業(yè)管理有草菅人命之嫌,給企業(yè)造成的負面影響是不可估量的”。2005年6月24日,李毅中在中央電視臺《決策者說》節(jié)目現(xiàn)場為大家算了一筆賬:“2004年的GDP是13.6萬億,作為分母,分子是13.67萬人(2004年全國各類事故傷亡人數(shù)136755人),一個GDP死亡一個人,是美國的20倍。如果算人口,我們是13億人,作為分母,分子是13.67萬人,也就是說每萬人中就有一個人因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這個大概是美國的2.6倍。他說:“全國有26000個煤礦,全世界第一,104000個非煤礦山,鐵礦、有色金屬礦,58000個加油站,每天起飛降落的飛機一萬架次,鐵路和公路的平交路口13000個,全國還有150萬艘大小船舶行駛在水上,全國有2800萬輛汽車保有量,加上摩托車、農用機械11000萬輛,這么大的數(shù)字,我說這個安全工作是萬無一失不行,應該是幾萬無一失,幾十萬、幾百萬無一失。”特別是如今正值年末,安全事故更是出不得的。
四是政治前途賬。國家頒布了多項與煤礦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措辭準確,行為清晰,責任果斷。近年來煤礦的領導干部(特別是行政干部)因傷亡事故而斷送了政治前途的屢見不鮮,輕者被罷免,重者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去年新汶華源公司(張莊煤礦)潰水事故,造成172名礦區(qū)遇難,加上鄰近名公礦9名職工,共有181人死亡。據(jù)悉,華源公司董事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已在肥城宣判七年有期徒刑。一旦發(fā)生了安全事故,既影響個人的政治前途,又影響企業(yè)的聲譽和美譽度。
五是家庭痛苦賬。一旦因“三違”行為釀成工亡、工傷或工殘,那么,最痛苦的莫過于父母、妻子和孩子,尤其是因工致殘的,不但收入少了,自己所承受的終身痛苦是可想而知的,家庭生活自然進入困窘局面,夫妻感情也可能就此破裂。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經濟收入減少,家庭受連累,實際生活水平下降。正如肥礦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李兆祥所說,一起人身傷亡事故就會造成一個貧困戶。一位因工致殘的職工曾感慨地說,“事發(fā)之后,企業(yè)為我治療花了很多錢,我自己的工資花在求醫(yī)買藥上的不計其數(shù),妻子沒有工作,生活水平一年不如一年,孩子也因交不起學費而放棄上大學的機會,如果,我當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話,憑自己的工作能力,現(xiàn)在或許都是區(qū)長了……”
警惕與安全共存,麻痹與事故相連!麻痹、僥幸、馬虎、湊合、不在乎思想要不得,看慣了、聽慣了、習慣了的慣性思維有不得,必須自覺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遵章守紀,搞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