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特殊工種(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樁司機和指揮、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必須經(jīng)過有關部門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10.施工現(xiàn)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腳和易滑、帶釘?shù)男统嗖膊僮鳌?/div>
11.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jīng)過加固后經(jīng)施工負責人同意。
12.施工現(xiàn)場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措施并有明顯標志。
13.任何人不準向下、向上亂丟材、物、垃圾、工具等。不準隨意開動一切機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準開玩笑,做私活。
14.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桿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
15.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wěn),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腳手架、鋼模板、軋頭或木模、支撐要及時整理,元釘要及時拔除。
17.砌墻斬磚要朝里斬,不準朝外斬。防止碎磚墜落傷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隨時裝入工具袋。
19.不準在井架提升后到下面去清理砂漿、混凝土等雜物;不準吊籃久??罩?;下班后吊籃必須放在地面處,切切斷電源。
20.腳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時清掃。
21.腳手板兩端間要扎牢、防止空頭板(竹腳手片應四點扎牢)。
22.腳手架超載危險。
砌筑腳手架均布荷載每平方米不得超過270Kn,即在腳手架上堆放標準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三側高。20孔多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四側高,非承重三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許二排腳手架上同時堆放。
腳手架連接物拆除危險;
坐在防護欄桿上休息危險;
搭、拆腳手架、井字架不系安全帶危險。
23.單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掛梯上部要掛牢,下部要綁扎。
25.人字梯中間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準人坐在上面,騎馬式移動。
26.高空
從事高空作業(yè)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嚴禁患有高血壓、貧血癥、嚴重心臟病、精神癥、癲癇病、深度近視眼在500度以上人員,以及經(jīng)醫(yī)生檢查認為不適合高空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對井架、起重工等從事高空作業(yè)的工種人員要每年體檢檢查一次。
(1)在平臺、屋沿口操作時,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帶。
(2)高處作業(yè)不要用力過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墜落。
(3)在平臺等處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墜落。
(4)遇有暴雨、濃霧和六級以上的強風應停止室外作業(yè)。
(5)夜間施工必須要有充分的照明。
????? 二、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施工現(xiàn)場
第二條:參加施工的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第二條: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jīng)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第三條: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它隔離設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wǎng)。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wǎng)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第四條: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jīng)工地負責人同意。
第五條:施工現(xiàn)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第六條:施工現(xiàn)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qū),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七條: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第八條:坑槽施工,應經(jīng)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xiàn)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jù)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lián)系。
第九條: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品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第十條:做好女工在月經(jīng)、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jù)醫(yī)生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第二節(jié):??? 機電設備
第十一條: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第十二條: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十三條: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第十四條: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地接零,并設置單一開關,還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第十五條: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
第十六條: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第十七條: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輸電線路電壓 | 1千伏 以下 | 1~10 千伏 | 35~110 千伏 |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米) | 4 | 6 | 8 |
第十八條: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十九條: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氣、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第二十條:X光或γ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