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備檢查
(1)機床應設局部照明。機床上的照明燈應采用36V安全電壓供電。照明變壓器應有接地(零)保護。
(2)飛輪應在主軸上定位準確,安裝牢靠以免主軸轉(zhuǎn)動不穩(wěn)而使銑切時產(chǎn)生振動和沖擊。
(3)轉(zhuǎn)盤和手柄應操縱靈活,擋位分明,不得因機床振動而脫位。
(4)進給變速箱內(nèi)設置的滾珠式安全離合器應起走刀過載保護作用,即當進給力過大時停止自動進給。
(5)進給箱內(nèi)設置的摩擦離合器應能起過載保護作用,即當快速傳動過載時摩擦片打滑,快速移動停止。
(6)工作臺縱向、橫向及垂直方向的進給運動應互鎖,應保證三個方向進給運動的傳動離合器不可能同時接通。
(7)工作臺快速移動與一般自動進給運動應互鎖,兩者不得同時接通。
(8)電氣機械互鎖性能不好,導致手柄不能互鎖或操縱失靈時,嚴禁使用機床。
(9)進給箱內(nèi)設置的安全互鎖機構(gòu)在操縱工作臺進行自動進給或快速移動時,應起安全互鎖作用。
(10)工作臺縱向移動手輪處,應設置安全保護結(jié)構(gòu)或采用手輪能方便取下的結(jié)構(gòu)。
(11)工作臺各層上設置的鎖緊裝置應完好。
(12)工作臺縱向移動、床鞍橫向移動和升降臺垂直移動三個方向均應設限位裝置。
(13)機床上防護罩和自制掛輪防護罩應齊全、完好。
(14)應備有切屑及冷卻液防護裝置。
(15)應備有適用的掛輪防護罩,以便銑削螺旋面時防止因掛輪外露而引起傷害。
(16)應設置木質(zhì)腳踏板。
2.行為檢查
安全生產(chǎn)事故隱患排查用手冊
(1)裝夾工件、工具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動,所用扳手必須符合標準規(guī)格。
(2)在機床上進行裝卸工件和刀具,緊固、調(diào)整、變速及測量工件等工作,必須停車。
(3)高速切削時必須裝設擋板。
(4)工作臺上不得放置工、量具及其他物件。
(5)切削中,頭、手不得接近銑削面。裝卸工件時必須移開刀具后進行。
(6)嚴禁用手摸或用棉紗擦拭正在轉(zhuǎn)動的刀具和機床的傳動部位。清除鐵屑手時,只允許用毛刷,禁止用嘴吹。
(7)拆裝立銑刀時,臺面需墊木板,禁止用手托刀盤。
(8)裝平銑刀、使用扳手扳螺母時,要注意扳手開口選用適當,用力不宜過猛。
(9)對刀時必須慢速進刀,刀接近工件時需用手搖進刀,不準快速進刀。正在走刀時不準停車,銑深槽時要停車退刀??焖龠M刀時,防止手柄傷人。
(10)吃刀不能過猛,自動走刀必須脫開工作臺上的手輪,不準突然改變進刀速度。有限位撞塊應預先調(diào)整好。
(11)當“工作臺橫向及各升降自動進給手柄或“工作臺縱向自動進給”手柄之一處于“停止”擋位時,才能撥動另一手柄至自動進給位置,接通自動進給運動。
3.個人防護
高速切削時,操作者要戴防護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