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過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手段,提高人員密集場所的火災預防和控制能力,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減少火災危害,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
2.術語
人員密集場所 assembly occupancies
人員密集的室內場所。如:賓館、飯店等旅館及餐飲場所;商場、市場、超市等商店;體育場館、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覽廳、金融證券交易場所、公共娛樂場所、醫(y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托老所、托兒所、幼兒園、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和集體宿舍、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客運車站,人員密集的生產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等。
3.檢查內容
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分為兩方面內容:即軟件檢查和硬件檢查。軟件檢查是指: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各項管理制度、“新、改、擴建工程”消防審核驗收等各項法律文書、各種相關記錄以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情況;硬件檢查主要是指現(xiàn)場檢查,包括:建筑總平面布局、消防設施及器材設置、安全疏散條件、消防給水、等情況。
3.1軟件檢查
3.1.1建筑物是否進行了消防審核、驗收,審核、驗收是否合格,各項法律文書是否齊全。
3.1.2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逐級落實了消防安全責任制。
3.1.3本單位是否按要求進行了消防安全檢查、巡查,記錄是否齊全。
3.1.4火災隱患臺帳及各項記錄是否齊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是否及時返回。
3.1.5是否按要求開展了消防安全宣傳及培訓工作,各項記錄是否齊全。
3.1.6《消防檔案》是否建立健全,內容是否準確、詳實。
3.1.7《應急預案》是否切實可行,演練的頻次和內容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演練記錄是否齊全。
3.1.8是否按要求建立了義務消防組織,組織制度、裝備狀況、演練等是否符合要求。
3.1.9舉辦大型活動前,是否進行了申報審批。
3.2.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值班記錄是否齊全。
3.2硬件檢查
3.2.1總平面布局及建筑等級
建(構)筑物的建筑等級及各建筑的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要求。
3.2.2防火分區(qū)及防火分隔設施
建筑防火分區(qū)劃分是否符合要求,防火門、防火卷簾等分隔設施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
3.2.3防排煙系統(tǒng)
防排煙設施的設置是否符合要求,并處于完好狀態(tài)。
3.2.4安全疏散條件
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樓梯的位置、寬度和數(shù)量、疏散門的開啟方向等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暢通;安全疏
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標志、應急照明燈的設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疏散示意圖圖示是否清晰、準確。
3.2.5消防給水系統(tǒng)
消防管網、消防泵房、消火栓等的設計;消防水的水量、水壓等參數(shù)是否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配件是否齊全,消火栓箱有無遮擋、私改、挪為他用等現(xiàn)象;室內外消火栓及管網的標識是否清晰,并符合要求。
3.2.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設計是否符合要求,主控、探頭、區(qū)域聯(lián)動報警等各部分是否處于完好在用狀態(tài)。
3.2.7自動滅火系統(tǒng)
自動滅火系統(tǒng)的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系統(tǒng)中各部分是否處于
完好在用狀態(tài)。
3.2.8消防器材
滅火器、防火砂、消防工具等消防器材的設置位置、數(shù)量、擺放是否符合要求,并處于完好在用狀態(tài)。
3.2.9消防電源
消防電源的設置是否滿足負荷要求,是否處于完好在用狀態(tài)。
3.2.10電氣
各部位電氣線路的安裝敷設是否符合要求,有無私接亂拉電線及老化、裸露、過載等現(xiàn)象。
3.2.11消防廣播
消防廣播的設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處于完好在用狀態(tài),并定時進行廣播,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3.2.12消防車道
消防車道的設置、寬度、凈空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暢通無阻。
3.2.13其它方面
室內裝修是否符合要求;動火是否履行相關手續(xù);建筑物防雷設施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并按期進行檢測。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容易發(fā)生火災,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
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即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人員密集場所的下列部位應確定為重點部位,應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檢查。
4.1人員聚集的廳、室、疏散通道、舞臺、觀眾席等部位;
4.2 醫(y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托老所、托兒所、幼兒園、學校的教學樓;
4.3圖書館和集體宿舍、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客運車站、
候車廳、調度室(樓);
4.4貴重物品室、檔案資料室、精密儀器室等;
4.5人員密集的生產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
4.6灶間、廚房、氣瓶間等使用或存貯可燃氣體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的部位;
4.7與火災撲救密切相關的配電間、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電梯房等要害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