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電氣設備是指利用介質將可能產生火花、電弧或具有高溫的零部件與外界隔絕,或者封閉在堅固的外殼內,對爆炸性混合物和火花進行限制和冷卻的電氣設備。防爆電氣設備廣泛應用于各種爆炸危險場所,是在防火工作中經常接觸到的,對其應進行詳細檢查。
防爆電氣設備應與環(huán)境條件相適應,并根據環(huán)境的不同進行防護。其類型必須與爆炸危險場所的等級相適應,其防爆性能必須與爆炸危險物質的危險性相適應,其結構形式及線路安裝應符合環(huán)境條件的要求。設備及周圍環(huán)境應保持清潔,無妨礙設備安全運行的雜物和易燃物品。工作場所嚴禁有高壓輸電線路跨越。
防爆電氣設備應采用由國家檢驗部門審定的合格產品,其銘牌上應標明國家檢驗單位簽發(fā)的“防爆合格證”編號。其過熱表面應有防護措施,設備安裝應固定牢靠,設備外殼要完整,不得有裂縫,沒有明顯的腐蝕,各部位螺絲及墊圈應齊全,無松動現象。
防爆電氣設備進線裝置應完整牢靠,密封完好,接線不得有松動或脫落,多余的進線口應封閉。
防爆照明燈應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的完整性。
防爆電氣設備的線路安裝要符合環(huán)境要求,應采用絕緣導線穿鋼管明敷或暗敷、電纜明敷或電纜溝暗敷方式。線路負荷和電壓正常,進線裝置應密封可靠,線路穿過不同區(qū)域之間或樓板處的孔洞,應采用非燃燒的材料嚴密堵塞。
一級爆炸危險場所內的所有電氣線路,及其它各級爆炸危險場所內有劇烈震動的電氣設備上的線路均應選用銅芯絕緣導線或電纜。在Q-1、Q-2、G-1級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源引入線應采用電纜。
防爆電氣設備的接零或保護裝置,嚴禁與防直擊雷的獨立避雷針的接地裝置共用,兩者必須單獨設置,且凈距不應小于3米。接地干線在場所不同方向應至少有兩處與接地體相連接。接地網絡良好,防靜電、防雷擊措施完善,接地電阻值符合要求。接地線應牢固可靠,接地端子無松動,無明顯腐蝕,無折斷。
防爆電氣設備應有防止超負荷和短路的裝置且完好,連鎖裝置完整且動作正確可靠,監(jiān)視、指示裝置明確、完好,各種保護裝置齊全并和被保護設備相匹配。
防爆電氣設備上的通風、充氣系統(tǒng)應由非燃燒材料制成,電氣設備應與通風、充氣系統(tǒng)連鎖。
防爆電氣設備工作場所內無臨時架設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非防爆的其它的電器用具,如電話機、電鈴、電動手提砂輪、電吹風、電風扇、電視機、錄像機、音響等,一律不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應先停電,并查明情況予以拆除。
在生產過程中,不準防爆電氣設備工作場所進行電氣測量和耐壓等工作。
在檢查時還應注意:一般性檢查時,運行中的防爆電器設備嚴禁打開設備的密封盒、接線盒、進線裝置、隔離密封盒和觀察窗等;專業(yè)性檢查時,必須切斷電源后才能打開蓋子檢查,并在電閘上懸掛警告牌。檢查時應使用不發(fā)生火花的專用工具,非防爆的移動型、攜帶式電氣儀表禁止在防爆電氣設備工作場所使用。
應注意檢查防爆電氣設備運行情況是否正常,運行參數(電壓、電流、壓力、溫度、流量等)不得超過設備額定值。檢查中發(fā)現電機或開關突然出現高溫或冒煙、散發(fā)異常氣味或易燃、可燃氣體、液體泄漏時可實行緊急停車,并立即向上報告和通知有關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