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為了提供安全檢查的依據(jù)及避免漏檢不安全因素,特制訂此標準。
2.0 適用范圍:公司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
3.0 檢查內容
3.1 防雷技術措施的安全設計與驗算。
3.2 防雷裝置完好
3.2.1 接閃器避雷針一般采用圓鋼或焊接鋼管制成,且應鍍鋅或涂漆。針長1m以下的,圓鋼為Φ12mm,鋼管為Φ20mm。針長1—2m的,圓鋼為Φ16mm,鋼管為Φ25mm。煙囪頂上的針,圓鋼為Φ20mm,鋼管為Φ40mm。
3.2.2 引下線引下線是指連接閃器與接地裝置的金屬體。
3.2.3 接地裝置避雷針(帶)與引下線的接地裝置連接應采用焊接。整體防雷裝置應保證完好的電氣通路和連接的可靠性(包括跨接線和過度伸縮縫的處理等)。
3.3 獨立避雷針獨立避雷針是離開建筑物單獨裝設的,應設置獨立的集中接地裝置,以加強雷電流散流作用和降低對地電壓,接地裝置與其他接地網(wǎng)、金屬物體間距至少不小于3m。
3.4 預防性檢測及資料必須進行預防性試驗與檢查、檢測,保持其良好的保護性能。
3.4.1 定期檢測試驗對接地裝置、閥型避雷器等每年應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測,并有專業(yè)檢測報告和數(shù)據(jù)。
3.4.2 經常性檢測對各種防雷裝置應按規(guī)范標準要求檢查整體和器件情況,例如:連接點有無裂紋,引下線上有無閃絡或燒損痕跡,腐蝕銹蝕認及與相鄰異體的安全距離情況等。
4.0 檢查人應根據(jù)本標準進行檢查,并填寫防雷裝置安全檢查表。
5.0 相關記錄
5.1 防雷裝置安全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