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沂源縣魯村鎮(zhèn)學校安全工作手冊
作者:唐傳音
評論: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30日
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目標
學校(園)分管副校(園)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者,負有直接責任,其職責如下:
(1)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練 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guī)。
(2)全面負責領導學校(園)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務,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安全工作情況。
(3)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zhí)行上級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幼兒)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布置安全工作。
(5)及時檢查學校安全(園)工作,全面了解安全情況,并負責向校長(園長)匯報,熟悉組織學校(園)大型活動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指導安全工作。
(6)協(xié)調安全工作,將各項安全制度落到實處。
(四)具體責任人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目標
1、教導主任、保教主任、分部(園)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目標
教導主任、保教主任、分部(園)負責人是學校(園)實施管理的最關鍵部門,不僅對教學工作負責,而且還要對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負責,教導主任、保教主任是處室的主要負責人,肩負著統(tǒng)領職責,因此要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1)在校長(園長)的領導下,組織學生認真學習上級關于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園)關于安全工作的各項制度、規(guī)定。
(2)根據學校(園)的安全工作計劃制定具體的安全教育計劃,使安全教育工作有章可循、落實有法。
(3)組織實施學校(園)安全教育活動,開展各種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演練。
(4)抓好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各種陣地有針對性、分階段性地宣傳各種安全知識。
(5)抓好心理咨詢工作,使學生(幼兒)達到身心健康,以舒暢、豁達的心情投入到學習和生活中去。
(6)抓好健康教育工作。
(7)指導并監(jiān)督檢查任課教師做好學生(幼兒)的安全工作。
2、總務主任、校產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責任目標
總務、校產管理員是學校(園)硬件設施的管理者,對學校(園)校舍及各種設施的安全使用負有直接的責任,因此,總務要在校長(園長)的領導下,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1)認真學習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文件、會議內容,深刻領會精神實質,真正從思想上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不斷提高認識水平。
(2)制定具體的總務安全工作計劃,拿出方法和措施,使具體的安全防護工作有的放矢。并對分管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
(3)制定所屬的安全工作職責,并分別與具體工作人員簽定安全工作保證書,責任到人。
(4)協(xié)助校長(園長)安排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任務,并匯報各項工作完成情況,監(jiān)督完成任務的全過程。
(5)定期檢查維修校舍及各種設施,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解決,為校(園)長提供安全工作情況,排除安全隱患,提出合理化建議。
3、政教主任、德育處主任、團委書記、少先隊輔導員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目標
(1)加強師生安全教育,樹立安全意識。在組織各類活動中,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警鐘長鳴。
(2)負責強化法制教育,組織對學生(幼兒)進行法律宣傳,教育學生(幼兒)學法、守法、用法、護法。
(3)負責對學生(幼兒)進行“遠離毒品”的教育,每學年要舉辦“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的宣傳活動。
(4)抓好學生(幼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負責每學期學生(幼兒)消防知識的培訓、宣傳和應急遇險演練。
(6)組織、協(xié)調學校(園)對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4、班主任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目標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學生(幼兒)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2)熱愛、關心每個學生(幼兒),負責做好本班的思想工作,教育學生(幼兒)認真遵守學校(園)的安全制度,樹立正確牢固的安全意識,引導學生(幼兒)開展健康、安全、向上的學習和娛樂活動。
(3)每學年在不同時期要對學生(幼兒)做不同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學生自救自護的能力。例:開學初,交通安全教育,常規(guī)教育;夏季,進行防溺水教育;冬季,防煤氣中毒、防滑冰、防火教育。
(4)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幼兒)嚴格遵守有關坐校車的管理規(guī)定,將乘座校車的表現(xiàn)納入學生(幼兒)考評,組織學生(幼兒)積極參加少先隊大隊部舉辦的安全主題教育活動。
(5)每天對本班學生(幼兒)人數(shù)進行清點,落實好請假制度,請假超過三天的,應向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6)集會出操時,維持進退場的秩序,確保上下樓梯安全教育,嚴禁擁擠現(xiàn)象的發(fā)生。
(7)督促學生(幼兒)排好隊放學,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上下學的安全。
(8)掌握學生(幼兒)的體質健康情況與心理狀態(tài),發(fā)現(xiàn)異常應及時采取預防、疏導的措施,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