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損害的治療
1. 誤服吞咽中毒
誤服吞咽危險化學品除及時反復漱口除去口腔內(nèi)毒物外,還要采取催吐、洗胃、清瀉等方法及時排除體內(nèi)有毒物質,并應當根據(jù)毒物特性應用解毒、防毒及其他排毒藥物進行治療。
2. 呼吸道中毒
應當首先保持呼吸道通暢。第一要用藥物防止聲門痙攣、喉頭水腫的發(fā)生;第二防止肺氣腫、腦水腫的發(fā)生;第三對引起血紅蛋白變性的毒物,則應根據(jù)病因進行治療;第四防止溶血而引起的腎功能衰竭;第五要按病因特效解毒藥及一般臨床對癥治療。
3.急性皮膚吸收及灼傷
應立即脫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也可用微溫水,禁用熱水。沖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沖洗越早、越徹底越好。然后用肥皂水洗凈,涂能中和毒物的液體或保護性軟膏,還要注意觀察清洗是否徹底。發(fā)生皮膚灼傷時要用大量清潔水沖洗。一級灼傷無需特別醫(yī)療護理(如陽光曬傷)。如臉上有水泡或灼傷面積大于手掌的二級灼傷千萬不要刺破水泡,要立即進行醫(yī)療救治,否則會有感染的危險。三級灼傷要立即進行醫(yī)療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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