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攀枝花公路橋梁有限公司
職工(以下簡稱乙方):班組負責人
一、為更好的貫徹落實“部頒標準”,執(zhí)行項目法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竭盡全力控制重大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及不使國家、集體的經濟蒙受損失,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確保文明標準化工地,經雙方協商如下協議:
1、施工中杜絕重傷及死亡事故,輕傷率在6‰以內,施工現場安全達標評分在85以上,安全管理達到規(guī)范化、標準化。
2、甲方應及時提供安全防護用品,以確保乙方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開展。
3、認真做好班前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定期開展班組安全活動,發(fā)揮主動精神,在施工前向項目部提出有預見性問題,提出辦法,共同定出措施,做好預防工作,把事故滅在發(fā)生之前。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公司制定的安全責任制,部違章指揮,冒險作業(yè)。認真做好班組安全教育,協助項目經理及公司開展好公司級、項目級安全教育。
5、獎罰:如乙方在施工期間,能遵章守紀,安全事故發(fā)生率為零,則獎8元/天。如乙方不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章指揮,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其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負,并罰款100元/人。
6、乙方在施工中應服從甲方的一切安全生產檢查,督促與決定。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二、目標分解內容
1、全面負責班組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主持班前安全活動。
2、負責班組成員的“三寶”的使用,第三級安全教育、技術交底的監(jiān)督落實,文明施工管理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