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防毒對策措施
?。?)劇毒品的儲存和使用場所應設防盜報警裝置,且建筑結構完整,門窗嚴密,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2)劇毒品的包裝容器和包裝袋不許隨便丟棄,應消毒后由供應商回收,專用的分取容器應存放在庫房內。
?。?)改革工藝,盡量使用低毒無害的工藝和物質子,采用低氰或無氰的生產工藝。
(4)電鍍生產應機械化、自動控制、有毒物質生產裝置應密閉化,以減少人員與有毒物質的接觸,并避免氰化物與酸類物質混合、接觸。
?。?)改善通風狀況,噴漆、電泳和油墨涂敷等崗位采用正壓送風,酸霧、漆霧、有毒氣體和粉塵等應吸收處理或高空排放。
(6)嚴格控制工作溫度和電流密度等。
?。?)配備氰化物的急救藥物,如嚴硝酸異戊酯。
2.1.3 防火、防爆對策措施
?。?)以難燃的水性清洗劑代替易燃可燃溶劑。
?。?)控制各類危險化學品的存放量,特別是甲、乙類易燃液體,使用場所的最大存放量不應超過一晝夜需要量。
?。?)易燃易爆場所應是框架或磚混結構,設外開式防火門,安全出口和疏散距離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4)噴漆室室體及與其相聯(lián)接的通風管道應采用不燃材料,并及時對漆垢進行清理。
(5)易燃易爆場所的照明燈具、開關和電機等均應符合防爆要求。
?。?)易燃易爆場所應有良好的通風措施。
?。?)為防止氫氣爆鳴,應經常對鍍槽的極桿觸點進行清洗,使之導電良好,并控制液面的泡沫高度,加強通風,并避免建筑物屋頂留有死角。
?。?)禁忌物料應分開存放,避免混合。
?。?)配置相適應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其他物品。
?。?0)易燃易爆場所應考慮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漏報警裝置和火災報警裝置。
2.1.4 電氣安全對策措施
(1)任何電氣裝置都不應超負荷運行或帶故障使用。
(2)電氣設備和開關應裝設短路保護、過負載保護和接地故障保護。
?。?)潮濕作業(yè)場所的用電設備應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能引起觸電且容易被觸及的裸帶電體必須設置遮護物或外罩。
(5)電線應穿阻燃料管敷設。
(6)電加熱管外殼應滿足防腐蝕要求。
?。?)整流器等電器設備宜單獨設電源室集中放置。
?。?)重要崗位和場所設置事故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2.1.5 防灼燙對策措施
?。?)在酸、堿等使用和存放場所設置應急水噴淋裝置。
?。?)高溫設備和管道表面應有保溫層,管道接頭和閥門應無泄漏。
2.1.6 其他安全技術措施
?。?)蒸汽鍋爐和升降機等特種設備應購自有相關資質的生產單位,其安裝、改造和維修活動應按照法規(guī)和規(guī)范要求進行。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應按時進行檢驗檢測。
?。?)接觸有毒有害物質、腐蝕品、高溫物質和粉塵應佩戴防塵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橡膠手套、護目鏡、水鞋、呼吸器和防護服等相應的個體防護用品。
?。?)高溫季節(jié)應有防暑降溫措施,除加強通風之外,還可采取屋頂水噴淋降溫、提供防暑清涼飲料和藥品(如霍香正氣水),并注意防暑知識和臨時急救方法的教育。
(4)高噪聲設備應合理布局,盡量隔離布置。
(5)拋光、拉絲和噴砂等崗位應強制通風。
?。?)在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和使用場所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安全周知卡和急救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