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jù)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國際商務專業(yè)人員資格考試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分析,經(jīng)與安監(jiān)總局、商務部有關部門協(xié)商,現(xiàn)將兩項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資格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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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均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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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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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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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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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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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商務師 |
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 |
均為100 |
均為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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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專業(yè)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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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外語 |
具有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60分及以上的考試成績通知書或持有原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合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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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銷員 |
外經(jīng)貿綜合業(yè)務 |
均為100 |
均為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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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經(jīng)貿外語 |
各語種筆試和口試兩部分 |
二、 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相應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shù)據(jù),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11月25日前送我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shù)據(jù)作為發(fā) 放相應專業(yè)考試資格證書的依據(jù)。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做好公布考試合格標準,核發(fā)資格證書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