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固體、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撲救,相對其他種類的危險化學品而言是比較容易撲救的,只要控制住燃燒范圍,逐步撲滅即可。但也有少數(shù)易燃固體、自燃物品的撲救方法比較特殊,如2,4-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萘、萘、黃磷等。
(一)2,4-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萘、萘等是能升華的易燃固體,受熱發(fā)出易燃蒸氣?;馂臅r可用霧狀水、泡沫撲救并切斷火勢蔓延途徑,但應注意,不能以為明火焰撲滅即已完成滅火工作,因為受熱以后升華的易燃蒸氣能在不知不覺中飄逸,在上層與空氣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尤其是在室內(nèi),易發(fā)生爆燃。因此,撲救這類物品火災千萬不能被假象所迷惑。在撲救過程中應不時向燃燒區(qū)域上空及周圍噴射霧狀水,并用水澆滅燃燒區(qū)域及其周圍的一切火源。
(二)黃磷是自燃點很低在空氣中能很快氧化升溫并自燃的自燃物品。遇黃磷火災時,首先應切斷火勢蔓延途徑,控制燃燒范圍。對著火的黃磷應用低壓水或霧狀水撲救。高壓直流水沖擊能引起黃磷飛濺,導致災害擴大。黃磷熔融液體流淌時應用泥土、砂袋等筑堤攔截并用霧狀水冷卻,對磷塊和冷卻后已固化的黃磷,應用鉗子鉗入貯水容器中。來不及鉗時可先用砂土掩蓋,但應作好標記,等火勢撲滅后,再逐步集中到儲水容器中。
(三)少數(shù)易燃固體和自燃物品不能用水和泡沫撲救,如三硫化二磷、鋁粉、烷基鉛、保險粉等,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區(qū)別處理。宜選用干砂和不用壓力噴射的干粉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