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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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易燃氣體,火場溫度下易發(fā)生危險的聚合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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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化
特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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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色氣體,略帶烴類特有的氣味。微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熔點-185.25℃,沸點-47.7℃,氣體密度1.7885g/L(20℃),相對密度(水=1)0.5,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1.5,臨界壓力4.62MPa,臨界溫度91.9℃,飽和蒸氣壓61158kPa(25℃),閃點-108℃,爆炸極限1.0%~15.0%(體積比),自燃溫度455℃,最小點火能0.282mJ,最大爆炸壓力0.882MPa。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聚丙烯、丙烯腈、環(huán)氧丙烷、丙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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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
害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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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和爆炸危險性】
極易燃,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熱源或明火有燃燒爆炸危險。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活性反應】
與二氧化氮、四氧化二氮、氧化二氮等易發(fā)生劇烈化合反應,與其他氧化劑發(fā)生劇烈反應。
【健康危害】
主要經(jīng)呼吸道侵入人體,有麻醉作用。直接接觸液態(tài)產(chǎn)品可引起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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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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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
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熟練掌握操作技能,具備應急處置知識。
密閉操作,嚴防泄漏,全面通風。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生產(chǎn)、使用及貯存場所應設置泄漏檢測報警儀,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tǒng)和設備。穿防靜電工作服。
儲罐等壓力容器和設備應設置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溫度計,并應裝有帶壓力、液位、溫度遠傳記錄和報警功能的安全裝置,重點儲罐需設置緊急切斷裝置。
避免與氧化劑、酸類接觸。
生產(chǎn)、儲存區(qū)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在傳送過程中,鋼瓶和容器必須接地和跨接,防止產(chǎn)生靜電。配備相應品種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丙烯系統(tǒng)運行時,不準敲擊,不準帶壓修理和緊固,不得超壓,嚴禁負壓。
(2)管道、閥門和水封裝置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使用明火烘烤。不準在室內排放丙烯。吹洗置換,應立即切斷氣源,進行通風,不得進行可能發(fā)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3)使用丙烯瓶時注意以下事項:
——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氣瓶的閥門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xù)使用。閥門損壞時,嚴禁在瓶內有壓力的情況下更換閥門;
——氣瓶禁止敲擊、碰撞,不得靠近熱源,夏季應防止曝曬;
——瓶內氣體嚴禁用盡,應保留規(guī)定的余壓。
(4)廠(車間)內的丙烯設備、管道應按《化工企業(yè)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guī)定》要求采取防靜電措施,并在避雷保護范圍之內。
(5)充裝時使用萬向節(jié)管道充裝系統(tǒng),嚴防超裝。
【儲存安全】
(1)儲存于陰涼、通風的易燃氣體專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房溫度不宜超過30℃。
(2)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丙烯瓶與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質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和氣瓶的間距不應小于8m;與空調裝置、空氣壓縮機和通風設備等吸風口的間距不應小于20m;與明火或普通電氣設備的間距不應小于10m。
(3)儲存室內必須通風良好,保證空氣中丙烯最高含量不超過1%(體積比)。儲存室建筑物頂部或外墻的上部設氣窗或排氣孔。排氣孔應朝向安全地帶,室內換氣次數(shù)每小時不得小于3次,事故通風每小時換氣次數(shù)不得小于7次。
(4)注意防雷、防靜電,廠(車間)內的儲罐應按《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 50057)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防靜電設施。
【運輸安全】
(1)運輸車輛應有危險貨物運輸標志、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wèi)星定位裝置。未經(jīng)公安機關批準,運輸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qū)域。
(2)槽車運輸時要用專用槽車。槽車安裝的阻火器(火星熄滅器)必須完好。槽車和運輸卡車要有導靜電拖線;槽車上要備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和防爆工具;要有遮陽措施,防止陽光直射。運輸途中遠離火種,不準在有明火地點或人多地段停車,停車時要有人看管。發(fā)生泄漏或火災要開到安全地方進行滅火或堵漏。
(3)汽車裝運丙烯瓶,丙烯瓶頭部應朝向車輛行駛的右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4)輸送丙烯的管道不應靠近熱源敷設;管道采用地上敷設時,應在人員活動較多和易遭車輛、外來物撞擊的地段,采取保護措施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丙烯管道架空敷設時,管道應敷設在非燃燒體的支架或棧橋上。在已敷設的丙烯管道下面,不得修建與丙烯管道無關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丙烯管道外壁顏色、標志應執(zhí)行《工業(yè)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 7231)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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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急
處
置
原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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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脫離現(xiàn)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yī)。
【滅火方法】
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泄漏應急處置】
消除所有點火源。根據(jù)氣體的影響區(qū)域劃定警戒區(qū),無關人員從側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qū)。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空氣呼吸器,穿防靜電服。作業(yè)時使用的所有設備應接地。處理液體時,應防止凍傷。禁止接觸或跨越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噴霧狀水抑制蒸氣或改變蒸氣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觸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沖擊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氣體通過下水道、通風系統(tǒng)和密閉性空間擴散。隔離泄漏區(qū)直至氣體散盡。
作為一項緊急預防措施,泄漏隔離距離至少為100m。如果為大量泄漏,下風向的初始疏散距離應至少為8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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