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電纜從主斜井放下后,要立刻用電機車拖送到31甩道(31變電所口),并組織員工從31軌道下山運送到31-300,為了確保此項工程順利完成,在前下放措施基礎上,加編本安全技術措施。望認真執(zhí)行上措施及本措施。
二、組織措施
1.組 長:全面礦長劉清仕、書記周春山;全面負責所有工作的統(tǒng)一指揮工作。
2.副組長:礦總工馮友良、谷禮宜;負責技術措施的編制和貫徹。
3.副組長:機電副礦長楊豐;負責高壓電纜下井的具體工作。
4.副組長:掘進副礦長,采煤副礦長;負責搬運人員的組織。
5.副組長:安全副礦長鐘小利;負責工程實施的安全監(jiān)管。
6.副組長:后勤副礦長龍正文;負責高壓電纜和其它材料及時到位。
7.副組長:安監(jiān)站長李定元;負責整個工程實施的安全監(jiān)督。
8.成 員:全礦員工。負責高壓電纜的搬運。
三、實施時間:
1.電纜下放到31甩場后中班放680m電纜;
四、實施步驟
1.將高壓電纜用電纜盤盤好,然后,機電隊長李志忠?guī)ьI鉗工將高壓電纜起吊上移動旋轉盤,用焊接方法將電纜盤與移動旋轉盤固定。
2.將電纜盤道推至31甩車場后(就在31變電所口處),用φ18.5mm鋼絲繩制作的套繩將旋轉盤與軌道固定。
3.安排2個有經驗的工作人員剎旋轉盤,并在甩場到井口分別安排2組人(一組2人)用坑木剎車。
4.拖電纜的人員每人發(fā)一根2米長的麻繩,拖下井前,一個個先用繩子套好電纜往下走,人與人之間電纜的間隔長度為5m。
5.電纜盤還剩最后一層時,提前發(fā)出信號停止前進,將電纜從盤上取出,取出電纜尾部用8#鐵絲牢牢扎在31變電所的一個打好的老樁上,要留出接頭的電纜,多余的電纜全部下放到31-300水平。確定扎牢后,才能發(fā)出人員前進信號。如果是散電纜,先找出電纜尾端按上述方法扎好。
6.電纜到位后,發(fā)出停止信號,將電纜靠邊放好,在軌道下山的員工,要將電纜放到電纜鉤上掛好。
五、安全技術措施
1.嚴禁個人主義,全體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
2.電纜嚴禁上肩,只能用麻繩帶著走。
3.人與人之間的電纜不能拉直,電纜必須著地。
4.巷道轉彎處,人員嚴禁站在彎道的內彎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