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對性充放電用于檢查蓄電池組的實際容量和健康水平,做到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檢修處理 ,保證蓄電池的正常運行。因此,正確的進行核對性充放電是蓄電池安全穩(wěn)定運行的重要保障。
一、 核對性充放電前的準備工作:
1、 儀器、儀表、工具的準備工作
(1)放電儀,其額定電流應大于放電電流的1.2倍,并能任意調節(jié)所需電流值.
(2)4位半數(shù)字萬用表一塊。
(3)專用蓄電池電纜200M,額定電流應大于試驗電流的1.2倍(變電站裝設2組蓄電池的不做準備)
(4)蓄電池專用工具(具體視蓄電池的型號而異)、帶絕緣包扎的常用工具。
(5)充放電程序控制及監(jiān)測實時數(shù)據的筆記本電腦一臺。
二、 核對性充放電步驟:
1、 放電:
(1)蓄電池與直流系統(tǒng)脫線:檢查I、II段母線電壓正常、直流負荷電流正常,兩段母線電壓近似一致,合上母聯(lián)開關(或刀閘),檢查I、II段母線電壓正常、直流負荷電流正常。拉開準備進行核對性放電的蓄電池組刀閘及對應的充電機直流輸出開關、交流輸入開關,檢查母線電壓正常、直流負荷電流正常。
(2) 接入放電儀,設定蓄電池組放電終止電壓、單體電池終止電壓、放電電流、放電時間和放電容量 。
(3) 合上放電開關,蓄電池開始放電,在放電過程中要嚴密監(jiān)視放電設備的運行情況以及蓄電池電壓變化情況,檢查蓄電池的外觀有無變化。
2、 充電:蓄電池放完電后,應立即進行充電。
(1)充電接線:將放電用負載測試儀拆除,用蓄電池組對應的充電機對蓄電池組在與直流系統(tǒng)脫線的情況下進行充電,用控制充電程序的電腦隨時監(jiān)測充電進程。
(2)充電方法:
(1) 帶有均充功能的充電機(日佳、長河)手動轉換到均充狀態(tài),充電時間應掌握在20小時左右,(均充電壓2.35V),充電電流減小到0.1I10并穩(wěn)定3小時不變,可認為充電終止。
(2) 其他型號充電機,應采用恒流(0.1C10),限壓(單只:GF2.30V,GFD、GM為2.30-2.35V)方式充電。充電時密切監(jiān)測充電電流,應保持恒定并隨時調整,充電電壓不能超出允許值(2.35V*N N為蓄電池只數(shù))。
(3) 充電容量:應保證充入容量為放出容量的120%。
三、 核對性充放電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 進行充放電,應以10小時率的電流進行,放電終止電壓單體1.8V,嚴禁用小電流放電。
2、 進行充放電時,環(huán)境溫度應控制在10--30?C之間。
3、 充放電過程中要及時正確的監(jiān)視測量,發(fā)現(xiàn)落后電池及時檢修處理。
4、 測量蓄電池電壓的表記應使用4位半數(shù)字萬用表,保證測量的準確性。
5、 不得出現(xiàn)過充、過放及欠充現(xiàn)象。
6、 若電池組的容量達不到額定容量的80%以上,經放充三次容量仍達不到額定容量的80%以上,可視為年限已到應更換,若合格,將電池組恢復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