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臨時用電工程的施工,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低壓配電柜、分配電箱、設備開關箱、用電設備及供電線路的安裝、使用與維護嚴格按本設計及建設部《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要求進行。
施工現(xiàn)場周圍外電線路與在建工程水平距離小于10米的,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如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等,并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
所有用電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殼、配電箱金屬箱體及支架均與保護接零PE線可靠連接,并且有震動的設備連接點不少于兩處。保護PE線在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及線路末端處分別做一組重復接地,重復接地電阻值不大于10Ω。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地區(qū)年平均雷暴日為34.4天,依據(jù)《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46-88的要求,高度≥32米的機械設備按規(guī)范安裝防雷裝置。
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要求,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保護方式。開關箱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間采用30mA和0.1S。危險場所、潮濕、大面積金屬體上等易觸電場所,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采用15mA,動作時間0.1S。
各級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裝置必須完好,安裝整齊牢固,線頭壓接牢固,接觸良好,不得有過熱現(xiàn)象。各配電箱、開關箱應標明箱編號及各回路名稱、編號、用途及責任人并全部設門加鎖。
電動機械及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必須滿足安全使用要求,電動機械必須按要求裝設配套的漏電保護器及隔離開關,焊接設備的電源線一般不大于5米,二次焊線不超過30米;Ⅰ類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金屬外殼除采用漏電保護外還必須采用接零保護,II類手持電動工具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為15mA,動作時間0.1S的漏電保護器;在金屬構件、潮濕場所作業(yè)必須采用II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在特別狹窄場所如金屬容器、管道、地溝等處作業(yè)一律選用帶隔離變壓器的III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照明要求,一般場所采用220V的照明電器。室內燈具不低于2.4m,室外燈具不低于3m,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的必須使用36V安全電壓。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金屬容器內作業(yè),照明電壓一律采用12V。照明變壓器采用雙繞組型,嚴禁使用自耦型。
水泵的負荷線采用YHS型防水橡皮護套電纜,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2.安全用電組織措施:
建立健全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交底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任何人未經審批不得隨意更改臨電設計的方案、內容,改變開關的配置、線路的走向等,做到臨電配置合理,變更手續(xù)齊全。
設立專職電氣安全員,建立安全監(jiān)察巡視制度,嚴格執(zhí)行安全問題一票否決制。建立由專職電氣安全員負責的安全用電記錄及由值班、檢修電工負責的運行及維修、維護記錄。
建立電氣工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從電氣工程師到電工均必須具備專業(yè)知識,并有勞動部門簽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施工現(xiàn)場一切電氣作業(yè)均由專業(yè)持證電工完成,其它人員一律不得從事電氣相關操作。
建立健全本單位職工及分包單位進場的三級安全用電教育制度,制定嚴格的獎罰措施,并嚴格貫徹執(zhí)行。
3.電氣防火措施
科學合理配置、檢修、更換各類保護電器,作到動作參數(shù)準確,確保對線路及設備的過載、短路、漏電進行可靠的保護,以便發(fā)生各類電氣故障時,開關電器能及時迅速的切斷電源,避免發(fā)生設備過熱帶電現(xiàn)象。
加強檢查巡視,防止出現(xiàn)線路接地短路及絕緣強度降低。線路與設備的壓線端應牢固可靠,防止電弧閃爍及接觸而產生高溫高熱,合理設置各類防雷擊措施,防雷擊引起的電氣火災。
在電氣裝置及線路周圍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和強腐蝕介質;不得在電氣設備旁使用火源,進入油料倉庫的線路及照明開關燈具一律采取防爆措施。
在箱變低壓配電室及用電設備較集中的地點,如鋼筋加工棚、模板加工棚等,配備足夠數(shù)量的干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