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送電是目前較為普遍的輸電方式,同時也對安全用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著建筑業(yè)的迅猛發(fā)展,施工現場面臨的高壓線防護問題也越來越突出。
人們往往存在這樣一種意識:只有接觸到高壓線路才會觸電,因而對高壓輸電線路附近沒有接觸高壓線卻發(fā)生了觸電的現象迷惑不解。這實際上是一種認識誤區(qū)。因為在高壓輸電線和高壓配電裝置周圍存在著強大的電場,處在此電場內的導體會因靜電感應作用而出現感應電壓,當人們觸及這些帶有感應電壓的物體時,就會有感應電注通過人體流向大地而使人受到電傷害。研究表明,人體對高壓電場下的靜電感應電流的反應更加靈敏,0.1~0.2mA的感應電流通過人體時,即使未觸及被感應物體,人也會有明顯的針刺感。當工頻電流(50Hz)通過人體時,成年男性的電場感知電流為1mA。1996年我區(qū)曾發(fā)生這樣一起事故:有一棟2層高的在建樓房,樓一側面距離平行而過10kV高壓線約2m,施工過程中未做任何防護。當一工人站在2層樓頂上從高壓線側往上傳遞一根約6m長的鋼筋時死亡,法醫(yī)鑒定為觸電死亡。事故發(fā)生后,經實地調查,高壓線與鋼筋頭均無碰撞痕跡,高壓輸電線路無任何異常,而伸出的鋼筋頭距離高壓線僅0.4m。經研究分析,此事故為靜電電擊所致。10kV高壓輸電線的最小安全距離為0.95m,最小操作安全距離為6m,當鋼筋頭伸至距離高壓線0.4m時,由于高壓輸電線路的靜電場作用而產生感應電壓,當人抓住鋼筋另一頭時,就有電流通過鋼筋流過人體入地而導致人觸電死亡。
由此可知,高壓輸電線路附近的強電場作用,可以對人體構成潛在的危害。為了確保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外電線路施工人員的傷害,根據建設部頒布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定》(JGJ46-88)中規(guī)定的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安全操作距離大于一般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主要是考慮到施工現場的動態(tài)諸多因素,如搭設鋼管腳手架,配制鋼筋和電氣配管等施工操作工序,其鋼材長度在6m左右,安全操作距離若規(guī)定過小,易發(fā)生觸電事故,但是,施工現場的工程位置往往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如果由于受施工現場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無法保證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這時為了確保施工安全,則必須采防護性遮攔、柵欄,以及懸掛警告標志牌等防護措施。顯然,外電線路與遮攔、柵欄之間也有安全距離問題,這個安全距離正是搭設遮攔、柵欄等防護設施的依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