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裝置的工頻接地電阻,通常應根據落雷時的反擊條件來確定。當與其他接地共用一個接地裝置時,接地電阻應取其中所要求的最小值。各種防雷接地裝置的工頻接地電阻值規(guī)定如下:
(1)變電所室外單獨裝設的避雷針,其工頻接地電阻一般不大于10歐。在高土壤電阻率地區(qū),若能滿足不反擊的條件,該值可適當增大,或者將防雷接地與主接地網連接。
(2)變電所構架上裝設的避雷針,其工頻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滿足這一要求有困難時,該接地裝置可與主接地網連接。
(3)電力線路架空避雷線的工頻接地電阻,可為10~30歐,隨土壤電阻率而定。
(4)單獨裝設的防雷裝置,其工頻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
(5)煙囪、水塔等的避雷針,其工頻接地電阻不大于30歐。
(6)架空引入線瓷瓶鐵腳的工頻接地電阻不大于20歐。
對于上述(1)、(2)兩項,當將防雷接地與主接地網連接時,其地下連接點至35千伏及以下設備與主接地網地下連接點的距離,沿接地體的長度不得小于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