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防爆安全型電動機能安全運行,首先應規(guī)定其允許極限溫度。顯然,允許極限溫度不僅取決于電動機本身的絕緣材料等級,而且還取決于爆炸性氣體的點燃溫度。通常,要求保護裝置在以下三種故障情況下,都能保證電動機的溫度不超過允許溫度:
(1)過載或轉子堵轉。
(2)液體冷卻介質溫度升高或流量減小。
(3)繞組發(fā)生故障或短路。
常用的保護方式有兩種:
(1)間接溫度保護 通常采用熱繼電器。IEC79-7規(guī)定:在轉子堵轉時,從熱態(tài)開始到溫度達到規(guī)定允許溫度的最短時間te為5秒。為了保護在過了te后才斷開電動機的起動電流,應根據(jù)電動機的額定電流來選擇脫扣裝置,并對該裝置進行整定,所需延時按熱繼電器類型來確定。如果電動機起動時間較長,可能在起動過程中就脫扣,因此必須設法避免這類錯誤動作。通常,可采取在起動時將保護裝置短接的措施來滿足這一要求。
(2)直接溫度保護 利用埋入繞組內的溫度傳感器和溫度繼電器來實現(xiàn)直接溫度保護,可以克服熱繼電器難以充分模擬電動機發(fā)熱特性的缺點。
此外,采用具有正電阻溫度系數(shù)的半導體熱敏電阻(PTC)組成的保護裝置,效果也很顯著。
直接溫度控制和監(jiān)視能對電動機進行可靠保護,并且也很經濟。如果采用直接溫度監(jiān)視加上間接溫度保護這一綜合保護方式,則保護更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