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礦方計劃在2014年8月13日上午9點至11:30停電2.5小時,將影響2煤西翼輔運大巷局部通風機運行,為保證施工安全,我單位作出以下停風期間的安全技術措施:
1、局部通風機必須堅持“三專兩閉鎖”管理。局部通風機 必須實行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和專用電纜;必須實行風電、瓦斯電閉鎖。
2、局部通風機必須由專職電工管理,任何人不得代替和隨意開停風機。
3、當有計劃停止通風機運轉時,必須在局扇停止運轉30min之前,先撤出被停風區(qū)域內受影響的所有作業(yè)人員,切斷該巷道內的動力電源和非本質安全型電源后,方可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
4、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后,必須及時在巷道入口處設置柵欄,撤出人員,并派專人看守,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停風區(qū)。看守人員應待在全風壓風流巷道中。
5、恢復通風前,應檢查掘進巷道和局部通風及其開關附近10m范圍內的瓦斯?jié)舛?,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后方可由指定人員啟動局部通風機送風。恢復通風后,掘進巷道內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指定電工檢查證實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由指定電工恢復送電。
6、必須堅持停風前先停電的原則,停風后必須排除巷道內所有積存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現場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人工恢復送電。
7、其他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